渣土车碾压老人截肢 (司机在工地卸货被砸粉碎性骨折)

大货车驶进工地时将地面钢板碾压翘起,迅速落下的钢板将前来送餐的吴师傅右脚脚背砸伤,3月16日,高新区西太路“城市客厅未来之瞳”项目工地发生了这场意外,事发近一周,事情相关负责人始终未出面解决,高额的医药费让吴师傅一家难以承受,他希望本报“钟楼下·民生热线”为这场飞来横祸讨个说法。

工地卡车碾翘铺路钢板送餐大叔脚背被砸骨折

工地送餐被钢板砸伤脚背 高额医药费难以承受

56岁的吴师傅在长安区郭杜街道北小张村经营一家小餐馆,3月16日上午11时30分,吴师傅来到高新区西太路“城市客厅未来之瞳”的一个工地门口为工人们送餐,该工地门口铺设了多块钢板,吴师傅站在钢板左侧的空地上电话联系工人取餐,正在通话时,一辆大货车驶入工地,地面钢板被货车碾压翘起,随着“哐当”一声巨响,迅速落下的钢板重重砸在了吴师傅的右脚上,他当即疼得跪倒在地。

“当时,附近几位工人赶紧找来了木棍帮我撬起了钢板,拨打了120。”吴师傅回忆,不久后,120救护车将他送往较近的长安区医院,急诊拍片显示吴师傅的右足多发跖骨骨折。看着吴师傅肿得像包子一样的右脚,医生表示这是重物碾压后软组织出血水肿导致的皮肤扩张,必须马上消肿。由于吴师傅的脚背三处骨折,一处错位,医生建议立即住院治疗。

3月24日上午,记者在长安区医院见到病床上的吴师傅。经过近一周的治疗,他的脚背依然肿胀得厉害。“医生说得尽快做骨折复位手术,还要打钢钉治疗。目前治疗费已达3万元以上,一年后取出钢钉的费用预计还需1万。”吴师傅的儿子小吴说,父亲的伤势让他和母亲心疼不已,他们一家三口全靠经营小餐馆补贴家用,父亲重伤后,家里就少了个顶梁柱,高额的医药费更是让人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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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认定为意外事故 工地负责人推脱责任

“出事以后,工地一个负责人到门口看到了我的情况,当场就说这事情发生在工地门外,并未发生在工地里面,所以和他们无关。”吴师傅回忆,事发当时,他还联系了附近派出所和西安交警支队高新大队,现场了解情况后,高新大队接手处理事故,随后出具了一份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显示:该事件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卡车司机与吴师傅均无责任。小吴认为这份责任认定书并不合理,于3月22日向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提出复议,工作人员告知他复议结果需等待15天。

3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高新区西太路“城市客厅未来之瞳·瞳系列建筑”项目工地看到,吴师傅受伤的工地门口铺设了多块钢板,虽钢板衔接处都有固定,但钢板两侧的地面凹凸不平,导致钢板边缘和地面之间的缝隙较大,在往来车辆的碾轧下,钢板不停抖动并发出巨响,抖动起来的钢板很可能压到行人脚背。而记者观察发现,工地门口附近却并未张贴安全提示。

记者联系事发当日与吴师傅联系取餐的工人,对方手机处于关机状态。随后,记者进入工地来到负责人的办公室,办公室内的人称自己并不是负责人,多位工人也表示并不知道负责人在哪里。一番寻找后,记者拨通了工地附近公示的建设单位“西安高新区城市客厅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闫先生的电话,他表示落实情况后再联系记者,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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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工地钢板铺设、管理者应承担责任

吴师傅的脚伤究竟该谁负责?记者联系到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罗震东律师,罗震东表示,货车走的是既定路线,并没有违规行驶,无需承担责任。吴师傅的脚伤应由钢板的铺设、管理者负责。

罗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论将工地门口的钢板定性为构筑物还是堆放物,或是其他设施,以上法条均可适用,简单来说就是‘谁管理,谁负责’。”罗律师说,从吴师傅的情况来看,工地门口的钢板如果存在伤及行人的安全隐患,很可能是施工单位在铺设钢板时不规范或平时管理维护不到位导致的,而钢板铺设管理的施工单位有义务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提前采取防范性措施,向行人提出安全风险警示。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