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76年*员复**,因*员复**证遗失,至今没有拿到优待证,应该怎么办?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申请优待证前应进行信息采集。目前,负责常态化信息采集登记的主要是退役士兵户籍所在辖区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采集及信息审核。
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登记时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退役证、转业证、离退休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证件遗失的,可向档案保管单位复印退出现役登记表,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
4、属于残疾军人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立功受奖证书、奖章;
5、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6、上述的信息采集对象,主要是针对退役军人,对于其他优抚对象应提供相应的证件资料,如享受定期抚恤的军烈属对象,应提供相应的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原件等。
已经进行过信息采集的申请人,需在原有信息基础上先进行建档立卡,更新补录部分信息。
建档立卡的办理一般由申请人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持居住证原件,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
优待证申请人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其次,申请优待证有三种方式:
(1) 现场申请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 网上申请 。已完成建档立卡信息补充完善的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3) 工作人员入户办理 。对于年龄较大、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的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入户办理。
来源:爱兵退役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