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安县石场村农民金长艳今年选用了一款缓释肥料。老金说,卖肥的人说是56%含量的,每袋100斤,130元。可是查看这款肥料包装可以发现,尽管在显著位置加黑加粗标注了“56%”,但其中最重要的氮、磷、钾成分含量仅为40%,而氨基酸、腐殖酸的含量16%也被算为总有效成分。
除了偷含量,一些化肥标注产地与实际产地不符。61岁的农安县万来村农民李永长还保留着去年的化肥包装袋,包装袋标注生产厂家为江苏某企业,厂址为徐州市某村庄。但记者查询后发现,该产品标注肥料登记证号的所属企业却是一家注册信息在吉林省农安县合隆镇的企业。而老李去年用了这个化肥,到9月份玉米根部就透亮了,这就是后期脱肥。

1、如今很多农民购买化肥大多通过经销商的推销员上门推销,如果通过这样的途径购买了假冒的化肥,应该找谁维权?推销员?化肥厂家?
如果要是发生了这种情形,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如果能找到这个厂家,也就是生产者,那么首先应该由生产者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找不到,我认为首先应当由推销员所在单位也就是销售单位来承担这个责任。但如果是没有单位的销售员,那么就可以直接起诉推销员。
2、如果农户购买了化肥担心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该如何保存证据?
这块可以分成两部分,首先就是一些购买的凭证,比如说购买化肥的时候,一定要让对方给开一个发票。如果批量大的话,比如说村民们一块来买,最好跟销售方来签订一个买卖合同,至少要开一个发票或收据,在发票上一定要让销售方来盖章。收据上也一定要销售人员来签字,最好写上他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如果有可能的话,把他的身份证的信息也留一下。再就是在发票或者收据上把化肥的名称标注一下。

3、在购买化肥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哪些信息,以防被骗?
我们在买化肥的时候,一定不要贪图便宜,要摆正心态。老百姓常说,“一分钱一分货”,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第一项工作是查询相关信息,比如有人来向你推销化肥的时候,你完全可以根据化肥的名称,上网查询这个厂家是不是正规厂家,销售单位是不是正规销售单位,这方面有没有差评,有没有相关的合格手续等等。
第二项工作就是可以对包装袋进行拍照,最好跟这个推销员要一些样品,到农资部门去问问他这样的产品是不是合格产品,这个产品在全国是不是正在销售。再就是可以把这个样品送到专门检验部门检验,如觉得这个费用稍微有点高,大家可以一块出点费用,等检测数据出来后再决定是不是要购买。

提醒:摆正心态找好证据维权不再难
我们在文章中为农户支招出主意是一方面,同时更希望针对化肥包装误导、坑害农民的问题,政府部门能形成监管合力,采取措施覆盖监管死角,加大对违规违法企业曝光力度,更好地为农户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