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我市医院检查痔疮,医生发现有轻微肛周脓肿,建议早做手术,痔疮不严重,因我一朋友也是这种情况在市医院做的手术,现在已经出院!我考虑了几天后也去做了手术,在医院住了8左右吧,医生说可以出院了(因为我这情况确实是轻微的,不做手术暂时不做手术也行,不疼不痒的)。从我手术住院到出院期间,没有不适,出院以后在家养了1个月,期间去医院复查多次,医生告诉我可以工作,饮食方面注意点,其他都跟正常人一样!本人货车司机,出车在外1个月,发现便秘了,回家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要扩肛,我是第一次听说这个事,第一次扩肛有出血,医生嘱咐几天后再去扩肛,第二次出血严正(期间我大喊疼受不了,他也没停下来),不让我走,在门诊医院观察了20分钟,说不行!接着把我带到住院部换药室继续观察了30分钟,期间有好几个医生过来检查,都说这样不行!我也害怕了,不知道怎么弄。接着医院过来跟我说要做个止血手术,我坚决不同意!我一直问医院怎么会这样?不手术不行?医院回答血还在出,他也没办法,只能手术,听他这样说我更害怕了,实在没办法不能在让他出血了情况下,就这样我稀里糊涂在换药室医院给我打了局麻,医生说局麻有点疼,让我忍一下,我艹啊,这手术需要用一个圆形的东西把肛门撑大,好检查出血情况,在缝合!这个圆的东西大概有3,4公分吧!这是非常难以忍受的,巨疼啊!手术禁行了半个钟头吧,我实在也扛不住了,接着把我带到手术室又打了腰麻,又手术,进手术室,我也没签字,也没进行其他检查,医院直接安排手术室紧急手术,做完手术后了以后才签的字!我也不知道签的什么字!手术做完医生说等个几小时麻药过去了就能回家了,我躺在床上连点滴都不给打,也没有,我越想越不对劲,给家里打了电话,家里人来了,找医生理论这是怎么回事?医生这才说这件事是它不对,说扩肛应该在术后20天做,我这没做导致的这次后果……这才安排打点滴,给止疼药!护士说我没办住院不能打点滴,医生看了眼护士说,难道我说话不管用吗?这天从我进医院,检查手术,我一分钱也没叫,没挂号,进手术室了字都没签,先手术后签字!也没办住院!都是这个医生给弄的,如果他没错,他会这样吗?这次手术不是正常手术,的确对本人造成了很大心里障碍!住了几天院,就出院了在家又养一个月!医生给写了个纸条,保证对本次出血事件负责到底!我想说的是,难道他负责到底,受的罪,耽误我的时间,我不用养家糊口吗?本人也咨询了律师,什么医患沟通办…感觉都没啥用,都让我算了!如果有懂的朋友,请给点意见,律师也可以联系我,我实在想不通这事为什么会这样?我只是想维护我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