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祸从天降”?
一女子从来没有去过东莞,也没有去过苏州,
在那边也没什么朋友、亲戚,
却莫名其妙做了东莞一家公司“担保”,
被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判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银行卡被强制划走了43万多元。
最终原因居然是因为身份证复印件被盗用!

当您给别人身份证复印件时,你有没有注意其危害?小忽视酿大祸。以下均为真实案例:
1. 一不小心,别墅被人卖了
一个警察, 听他说过,他们接到一女士报案,说是别墅被卖掉了。后来一查发现,她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过中介,他们就是用复印件伪造了正本把人家的房子给骗了,中介找不到了。
2. 欠费几千元,入移动黑名单
周口市以为先生到移动购买一个新手机号时候被营业员告知,他欠费近万元,一被移动列入黑名单,不能办理。他一查,大吃一惊,以他的身份证登记的号码竟然有6个!经询问,营业厅的服务人员告诉他,应该是之前常先生在办理其他业务时候身份信息被商家冒用或者身份证及复印件丢失被人冒用导致。
3. 冒名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
日前,江苏市民钱女士突然接到了银行的催账单,称她的信用卡透支两万多元没有还。钱女士心想,自己从未办理过信用卡,那么这催账单又是如何而来的呢?原来,钱女士在一家单位应聘时,曾经留下了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不想这家单位的老板竟然利用收来的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冒名办理了多张信用卡,用于自己的资金周转。得知真相,钱女士感到很冤枉。
看完上面的案例,您可能已经出了一头冷汗。毕竟,日常生活中,身份证可谓是与我们形影不离。办理许多个人业务,如银行、通讯、医疗、工作学习、租房等等,都需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稍不留意就可能给不法分子钻了空子,盗用你的身份去“胡作非为”!那么,如何防止自己的身份证被利用?如何正确地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呢?
做标注!做标注!做标注!
如果要给对方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的目的,这样可以避免身份证复印件被移做他用。在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上签名、并写清楚用途的做法,在一些国家比较普遍。
但目前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并没有成为一条强制性要求,现实的情况是,多数市民还没有意识到这样做的必要性,从而为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正确标注方法如下:
●复印件要标注用途,仅可使用一次,再复印无效等语句,一般办理时可写:“本复印件仅用于办理**使用,再复印无效。”
●最好分三行,每行最后画一条横线,防止别人加上其他内容。
如:仅提供某某储蓄所——
申请办理某某——
他用无效——
●标注要压住身份证部门内容,书写的标注最好和身份证的实际内容有接触,但不要压住关键信息。
●签注图示

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建议大家在今后的生活中,只要是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的,一律照此办理,政府的表格也一样,另外,申请书尚未填写的空格,如:附卡申请,加买保险,加买第二支基金,申请手机号等,这些空下的字段都必须画叉叉,以免被不法业者补填。
最后,小编在这里还要提醒大家,遵纪守法是每个人的义务,切莫大意终成悔。自2015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