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信息
登记编号:CTR20202712
试验分期:III 期
药物名称:Durvalumab
适应症:局部晚期不可切除的食管鳞癌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评价度伐利尤单抗联合根治性同步放化疗治疗局部晚期不可切除的食管鳞癌患者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国际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
入选标准
1、能够签署知情同意书,包括遵守ICF和本方案中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2、在执行任何研究规定步骤、采样和分析前提供已签字并注明日期的书面ICF
3、在采集遗传分析样本之前,提供签署并注明日期的遗传研究书面知情同意书(可选)。
4、在签署ICF时,年龄≥18岁。对于在日本入选的年龄<20岁患者,应获得患者及其法定代表的书面知情同意。
5、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ESCC,且为局部晚期(II-IVA期,根据AJCC第8版)。根据主要研究者评估,已被认为适合进行dCRT(根治性放化疗),并且基于有记录的意见认为不可切除。
6、在筛选时和随机化时, WHO/ ECOG PS评分为0或1分。
7、基线时患者存在至少1个既往未接受放疗、符合RECIST 1.1标准的靶病灶。必须在随机化前28天内通过CT或MRI进行肿瘤评估。
8、既往未暴露于免疫介导的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抗CTLA-4、抗PD-1、抗PD-L1和抗细胞程序性死亡配体2(抗PD-L2)抗体。既往未暴露于治疗性抗肿瘤疫苗。
9、在随机化之前,必须获知参比实验室使用Ventana SP263 PD-L1 IHC检测确证的肿瘤PD-L1状态。这样,所有患者都必须能提供筛选前3个月内采集的可用肿瘤样本,或者在筛查期间进行新的肿瘤活检。筛选期间新采集的用于活检的肿瘤病灶不应与RECIST靶病灶相同,除非没有适合活检的其他病灶,在此情况下,不得进行活检。对于单一病灶患者,如果在进行基线肿瘤评估的筛选期影像学检查前采集了活检样本,则在约2周后采集影像扫描结果。肿瘤含量有限的样本和细针吸出物样本不可接受。提交的用于确定合格性的肿瘤样本数量应足以进行PD-L1 IHC分析,并且首选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组织快。
10、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血红蛋白≥9.0 g/dL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血小板计数≥100×109/L INR≤1.5 总胆红素(TBL)≤1.5×正常值上限(ULN) AST和ALT≤2.5×ULN 血清白蛋白≥3.0 g/dL 血清肌酐≤1.5×ULN或实测肌酐清除率>60 mL/min或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使用实际体重)计算的肌酐清除率>60 mL/min:男性 肌酐清除率= (体重 x (140-年龄))/(72 x 血清肌酐) 女性:肌酐清除率= (体重 x (140-age))/(72 x 血清肌酐 ) x 0.85 其中CL=mL/min;血清肌酐=mg/dL
11、预期存活时间必须至少为12周。
12、入组和随机化时体重>30 kg, BMI≥18.5 kg/m2。
13、男女不限。
14、遗传学研究(可选):为了入组可选的遗传学研究,患者必须提供遗传学采样和分析的知情同意书。如果患者拒绝参与基因学研究,其不会受到任何处罚或利益损失。拒绝参与遗传学研究的患者可参加主研究的任何其他方面研究。
15、确认属于绝经后状态或绝经前女性患者的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结果呈阴性。女性在无其他医学原因的情况下停经12个月将被认为绝经。以下年龄特定的要求适用:(a) <50岁的女性患者如果在停止外源性激素治疗后停经12个月或以上,并且其促黄体生成素和卵泡刺激素水平在机构的绝经后范围内或手术绝育(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子宫切除术),则认为是绝经后。(b) ≥50岁的女性患者如果在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停经12个月或以上,放射诱导绝经且最后一次月经时间在>1年前,化疗诱导绝经且最后一次月经时间在>1年前 (c) 手术绝育(即,双侧输卵管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完全子宫切除术)的女性有资格入选研究。
排除标准
1、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为小细胞食管癌、食道腺癌或其他混合癌 。
2、存在远端转移证据(M1,根据AJCC第8版)。
3、患者存在与气管支气管和大血管密切相关的肿瘤,并且已由研究者评估为穿孔和大量出血高风险。
4、随机化前24周内存在气管食管瘘、完全食管梗阻、食管深部溃疡、食管穿孔或吐血证据。
5、患者在无人为降低体重的情况下,存在任何与疾病相关的(根据研究者自行判断)显著下降。
6、具有同种异体器官移植史。
7、活动性或既往记录的自身免疫类疾病或炎症性疾病(包括炎症性肠病[如,结肠炎或克罗恩病]、憩室炎(憩室病除外)、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病综合征或Wegener综合征[肉芽肿伴多血管炎、Graves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垂体炎和葡萄膜炎等])。以下是本标准的例外情况:(a) 白癜风或脱发患者 (b) 甲状腺功能减退(如,Hashimoto综合征后)且接受稳定激素替代治疗的患者 (c) 无需全身性治疗的任何慢性皮肤疾病 (d) 可纳入近5年内无活动性疾病的患者,但是仅在咨询研究医师后方可纳入 (e) 仅依靠饮食即可控制的乳糜泻患者 。
8、未受控制的并发症,包括但不限于持续感染或活动性感染、症状性充血性心脏衰竭、未受控制的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不受控制的心脏心律不齐、活动性间质性肺疾病、与伴有腹泻的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或限制研究要求依从性、显著增加发生AE的风险或损害患者提供书面知情同意能力的精神疾病/社会状况 。
9、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但以下情况除外:(a) 已接受治愈性治疗的恶性肿瘤,并且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5年无已知活动性疾病,且复发的潜在风险低 (b) 进行适当治疗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无疾病证据的恶性雀斑样痣 (c) 进行充分治疗且无疾病证据的原位癌 。
10、活动性原发性免疫缺陷史 。
11、活动性感染,包括结核病(临床评价包括临床病史、体格检查、影像学结果和符合当地治疗原则的结核病检查)、乙型肝炎(已知HBsAg阳性结果)、丙型肝炎病毒或HIV(HIV 1/2抗体呈阳性)。既往患有HBV感染或HBV已缓解(定义为存在乙型肝炎核心抗体[anti-HBc]且不存在HBsAg)的患者有资格入组研究。丙型肝炎(HCV)抗体呈阳性的患者中,仅聚合酶链反应显示HCV RNA呈阴性的患者有资格入组研究。
12、已知会对任何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产生过敏反应或超敏反应 。
13、患者是放化疗后潜在可接受治愈性手术(例如,新辅助治疗)的候选者 。
14、预期在dCRT后进展前接受挽救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手术、EMR/ESD、立体定向放射疗法(SBRT)和光动力疗法(PDT) 。
15、既往接受过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和/或放射疗法、免疫疗法和研究药物。
16、既往接受过ESCC根治性手术(不包括EMR/ESD、局部治疗)。
17、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注:如果入选,患者在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30天内不得接种活疫苗。
18、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重大手术操作(由研究者判断)。
19、在度伐利尤单抗首次给药前14天内,正在或既往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以下是本标准的例外情况:(a) 鼻内、吸入、外用类固醇或局部注射类固醇(如,关节内注射) (b) 不超过生理剂量的全身用糖皮质激素,相当于10 mg/天泼尼松或其等效物 (c) 类固醇激素,作为超敏反应的预治疗用药(如,CT扫描预治疗用药)。
20、参与本研究设计和/或实施的人员(适用于阿斯利康的工作人员和/或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
21、既往曾接受本研究的研究药物分组。
22、同时入组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该研究是一项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是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23、随机化前4周内参与另一项研究药物临床研究 。
24、随机化或治疗前,既往已参加度伐利尤单抗临床研究,不考虑治疗组分组情况 。
25、怀孕或哺乳期女性患者或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患者在筛选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90天期间不愿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26、根据研究者判断,认为患者不适合参与研究且患者不太可能依从研究步骤、限制和要求
27、遗传学研究(可选):参与本研究的可选遗传学研究部分的排除标准包括:(a) 既往进行同种异体骨髓移植 (b) 采集遗传血样前的120天内,输注非去白细胞全血。
- 以上信息节选自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 -(www.chinadrugtrials.org.cn)
END
声明:本资料中涉及的信息仅供参考,请遵从医生或其他医疗卫生专业人士的意见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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