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费 (献血用血报销为什么那么繁琐)

献血为什么要收患者费,献血费

昨天,我们为大家解读了献血的常识和一些献血的谣言。

不过,还是有些读者因为不了解而对献血有些疑虑,比如献血的流程是怎样的?献血无偿,为什么用血收费?为什么献血是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

今天,健康北京就来为您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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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RST-

献血的流程是怎样的?

捐献全血全程需20 分钟左右,如捐献血小板需达到采血前血小板计数≥150×109/L且<450×109/L,全过程需要100分钟左右。

一般有以下6个步骤:

献血为什么要收患者费,献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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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ECOND-

献血无偿,为什么用血收费?

就像石油不是从地下开采出来就能直接加到汽车里,血液也不能采集出来就直接输给病人,而是需要储存、分离、检验,其中包括各种物资和人力成本。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

公民临床需要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主要是指血液从采集到提供临床用血的一切消耗成本费用,需要用血的人支付。

血液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它在临床救治患者生命的活动中,发挥着其他药物不可替代的极其重要的作用。尽管当今科学技术如此发达,但是临床医疗用血,如前所述,仍然只能依赖人类自身提供的血液来解决。

正因为如此,不能将血液资源列入市场调节的范围,在经济活动中,也不能将血液烙上商品的属性。

国家未对公民临床需要用血时所支付的费用标准作出明确规定,而是由各地卫生部门和物价部门共同制定。现行的临床用血收费标准差异较大。为使临床用血收费标准更趋合理、规范,《献血法》限定公民临床用血只交付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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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HIRD-

为什么说无偿献血是帮助他人也是帮助自己?

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相关费用,主要是指已履行无偿献血义务的公民本人临床需要用血时,不需支付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凭本人的《无偿献血证》在医疗机构用血,免交费用程序由地方规定。

如无偿献血者因病在其他省用血,临床用血的费用先垫付然后向献血所在地献血办公室结算。

《献血法》第十四条还规定:

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免交或减交相关费用。

主要是指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血的规定支付费用。因考虑到各地无偿献血的发展情况不同,原来一些可行的作法可以借鉴和充实,《献血法》没作统一规定,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上面是适用全国的规定,而在北京,《北京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血费报销工作实施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了无偿献血者的权益:

1. 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

2. 累计献血超过一千毫升的献血者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3. 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指献血者的父母、子女,下同)自 献血者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可以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4. 献血者捐献机采血小板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享受用血优惠时,献血量按照一个机采单位折合全血四百毫升计算。

5. 报销用血费用总金额不得超过医疗机构结算发票中输血费用总金额,输血费用中配血、输注等由医疗机构收取的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用血者有多个亲属参加过无偿献血的,只在用血费用额度内报销,不得分别重复报销。

在北京,献血报销时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献血者《居民身份证》或军人有效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2. 献血证原件或复印件;

3. 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收据原件;

4. 医疗机构提供的用血明细单(列明输血品种名称、单价、输血量、输血日期)。

(二)献血者的配偶及直系亲属用血报销时提交以下材料:

1. 献血者及用血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4. 医疗机构提供的用血明细单(列明输血品种名称、单价、输血量、输血日期);

5. 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或复印件。

部分内容来源: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

编辑:lyn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