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行业的产能过剩 (化解产能过剩的正确措施有)

化解产能过剩的正确措施有,市场饱和产能过剩怎么破局

化解产能过剩的正确措施有,市场饱和产能过剩怎么破局

刘戒骄1,王 振2

1.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2.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

内容提要:本文发掘梳理了经济学中有关产能过剩的理论分析,揭示了诱发实际产能偏离市场均衡的因素,分析了市场通过自身机制化解产能过剩并对产能进行调节的机制,提出了市场化解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措施。市场机制和政府都存在局限性,无论市场还是政府都无法单独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市场和政府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不是替代关系,不是一个机制取代另一个机制,而是需要同时发挥两者各自作用,市场是调节产能实现供求均衡的主导力量,政府应当为市场有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市场化解产能过剩要求政府提供制度保障,构建一个使市场主体在边界清晰的有效约束和激励条件下自主决定进入和退出,并进而调节产能的制度体系。

JEL分类号:

一、问题的提出

产能过剩问题是中国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顽症,并引发广泛关注。严重和长期持续的产能过剩损害资源配置效率,减缓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剧经济平稳增长和发展的风险。《*共中**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共中**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化解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中国政府近年来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来遏制和化解产能过剩。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办法研究制定全面配套的政策体系。2016年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强调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的方针,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严控新增产能,实现落后产能的有序退出。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继续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用市场、法治的办法做好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去产能工作。

不仅政府方面提出用市场化办法化解产能过剩问题,经济学研究文献也普遍认同采用市场机制化解产能过剩的思路。一些文献(苗勃然,2016;韩文龙等,2016)发现单纯采用行政手段治理过剩产能难以奏效,从发挥市场作用角度对中国产能过剩原因和治理措施进行分析。黄群慧(2014)强调,2011年以来的产能过剩不同以往,单纯的去产能或者等待经济复苏化解产能的方式已经不再有效,身处工业化后期的中国必须对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进行调整才能化解此轮产能过剩。一些文献(杨正位,2016)强调促进市场准入与退出的便利、促进政府监管补位与退位。但是,现有研究关于市场化解产能过剩的文献主要集中在揭示产能过剩产生的直接原因,缺乏对市场化解产能过剩的原理及路径的清晰描述和论证。一些文献侧重从宏观角度进行分析,把当前中国产能过剩归因于企业的盲目做法和政府错误干涉行为下导致的市场失灵现象。林毅夫(2007)认为在发展中国家,企业所要投资的是技术成熟、产品市场已经存在、处于世界产业链内部的产业,因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很容易对哪一个产业是新的、有前景的产业产生共识,投资上容易出现潮涌现象。林毅夫等(2010)进一步分析了潮涌现象发生的微观机制,认为各企业只能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投资设厂,引发由个体理性投资的潮涌现象,导致投资完成后可能出现产能过剩。但是,潮涌现象的形成及其引发的产能过剩还需要从理论上进行解释。因为,即便在行业快速发展阶段,大量投资者进入该行业并出现所谓的潮涌现象,但此时影响投资者进入该行业的其他约束条件仍然可以约束企业的投资冲动。从经济学视角看,产能过剩是对市场供求均衡状态的一种偏离,而偏离市场供求均衡的原因则在于市场之外的人为因素或者是政府导向的不利。因此,本文拟回答以下问题,并运用市场均衡和政府作用原理论证市场化解产能过剩的原理、长效机制和保障条件:为什么中国的产能过剩集中在垄断竞争行业?政府和市场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是替代关系,还是互补关系?市场化解产能过剩需要什么保障条件?

二、诱发实际产能偏离市场均衡的因素

从经济学原理上讲,产能规模受要素价格、市场需求和政府管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市场外部因素可以扭曲市场作用,被外力扭曲的生产成本会使市场自然均衡点产生偏离。企业生产成本降低、技术水平提高、相关产品价格的提高,以及对市场的乐观预期等因素,会使企业在相同价格下选择更大规模的投资,生产更多的产品,进而导致市场供给曲线整体向右移动。图1从供给曲线移动角度对产能偏离均衡点的过程进行了描述。由于价格因素以外的因素,如外部性、偏弱的社会性管制、地方保护等均可能引起市场供给的增加,导致供给曲线S向右移动到S1,供给能力从Q1移动到Q2,进而促使产能偏离市场均衡。图2进一步说明了企业成本向外转嫁导致的均衡偏离。由于外部负效应的存在(MEC曲线),使社会成本(MSC)偏高,厂商的边际成本曲线(MC)整体偏低。此时企业会选择在MC曲线与需求曲线相交处来确定产能,造成均衡点的移动(Q*→Q1)。由于向社会转嫁了部分成本,使企业均衡产量过大,形成了过剩的产能。

化解产能过剩的正确措施有,市场饱和产能过剩怎么破局

1.外部性

为促进地方发展,地方政府会采用一些扶植保护措施刺激地方经济增长,等同于为企业承担了一定的成本。在各类招商引资刺激政策中,最为常见的是低价供地、地方财政奖励和补贴、放松环境监管、加大融资支持等方法,有的甚至默许、纵容企业违法排污,这为产能过剩埋下隐患。从转嫁成本的角度来看,这些措施使政府和社会替企业承担了部分成本,造成严重的外部负效应。其中,环境的隐形补贴造成的外部负效应最为明显。环境之所以成为地方政府可以竞相消耗的“公地”,使企业能够在贡献地方税收和GDP的前提下获超标排污默许,基本原因是环保制度存在缺陷。虽然监管部门名义上执行独立的监督权,由于地方监管部门、司法体系无法与地方行政彼此独立,以及环境监管上下级机构的信息不对称,使地方环境监管部门往往会屈从于当地政府的放任要求。

对污染环境的处罚力度也非常薄弱,大多数都是以罚款和停产整顿为核心的行政处罚,不入刑法,这使得违法成本很低,不构成对违法者的威慑。这些原因导致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越是容易以对污染的纵容来吸引资本流入,这无疑加剧了环境污染,并将企业的内部成本转移给了社会。中国地方政府的环境政策存在着相互追逐式的竞争,环境政策的目的已经不是保护环境,而是为了争夺流动性要素与土地资源(杨海生等,2008)。在信贷审批方面,资本市场与融资市场预算软约束使地方政府有能力帮助企业以低成本获取融资(余东华等,2015)。这种行为干扰金融市场正常运行,破坏信贷市场有效性,使企业用较小的资本撬动大量社会资本为其服务,并从中获取巨额利润。总的来看,无论是政府的保护措施、优惠政策,或者是放任的监管状态,都会使企业向社会或政府转嫁部分风险与成本,会促进企业的过量生产,使供给曲线向右移动(图1),也会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使均衡点向右移动到Q1(图2),企业忽视外部性成本而生产过量的产品。

2.政府管制

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不定型,政策部门倾向于以市场失灵来解释产能过剩的成因,强调依靠政府干预调节产需关系。然而这种“预测、计划、制定措施”的调节模式往往是依靠政策部门自身对市场的理解展开的,可靠性差。政府部门往往偏向于对强势部门的需求做出积极回应,对弱势部门的需求考虑不够,并以项目审批、供地审批、强制性清除等行政手段治理产能过剩。这种以政府代替市场来调节产能的做法,很难制定一个符合经济规律和市场需求的过剩产能化解方案,容易导致对经济形势的误判,最终使政策部门做出不恰当的结论,采取不得当的调节手段。例如,钢铁产业的发展中,政策部门一直在采用预测的方式来控制总量,以人为预测代替市场机制,而预测数据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李平等,2010)。这种缺乏科学依据的做法不仅不利于产能过剩的化解,反而会干扰市场机制对产能的自主调节,使市场调节产能的机制进一步失灵,甚至使市场陷入越调整越乱,越乱越调整的死循环,供求越来越偏离理性的均衡点。

现行化解产能过剩主要实行中央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政策、中央和地方共同参与的做法,中央侧重采取强制性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来约束地方政府和控制产能,缺乏激励性较强的经济措施。政府通过为相关产业和企业设定强制性标准和要求,提高新上项目准入和审批的门槛,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和限制新产能准入缓解产能过剩。在准入规则设定中,政府倾向以产出总量、集中度、生产装置规模、产量大小和技术水平为标准来判断企业的去留,体现扶大限小,保留高技术、淘汰落后技术的原则。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这种缺乏激励的自上而下提出要求的做法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易使地方政府不愿意为控制产能而牺牲本辖区经济利益,具有变通甚至拖延、*制抵**执行中央政府政策的利益驱动。企业则为迎合审批中设置较高的投资规模和产量标准,则会在投资过程中倾向采取更大的生产规模,这反而加剧了剩产能。行业整合中片面强调规模而忽视效率也会导致企业为了提高市场集中度而进行低效兼并重组,虽然最终提高了市场集中度,但产业生产效率没有得到提升,落后产能也没有得到淘汰。如图1所示,由于政府实行核准审批采用“放大限小”的规则,促使中小企业被迫扩大规模免被淘汰,而新申报的产能则必须提高规模和技术标准才能获得审批。这导致产能不降反增,供给曲线向右移动(S→S1),产能从Q1增加到Q2,使偏离市场均衡点,造成产能过剩。

3.地方保护

地方政府与上文提到的中央政府和政策部门对产能过剩的主要影响是有区别的。在经济发展方面,地方政府实际上担当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和博弈主体,并且拥有影响、支配,甚至决定本地要素配置的权力。地方政府与本辖区企业的利益高度相关,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利益在总体一致的框架下存在差异。这种既要服从全局也要维护自己局部利益的体制,使地方政府身兼调控主体与经济主体的双重身份,容易出现以地方保护为特征的道德风险问题,即“诸侯经济”现象,“法团化”趋势明显。具有“法团化”趋势的地方辖区,会尽可能多地争取外来投资、金融资源、上级补助等各类资源,并将环境、经济稳定等问题均视为“外部性”问题(Qian等,1998)。再者,地方政府相对独立的自主发展权、产权制度的模糊,以及预算软约束等客观因素不仅强化了地方政府干涉地方经济动机,还赋予了地方政府进行地方保护的操作空间。中央政府一方面要求各地去产能、减投资,另一方面要求各地保持经济增长。在没有配套激励措施的情况下,现行GDP锦标赛式的考核制度容易使地方政府之间陷入去产能目标上的囚徒困境和争夺中央财政补贴、晋升机会的零和博弈。政治与经济双重的竞争又使得地方政府之间很难建立起有效的合作,而竞争空间巨大,这成为催生地方保护行为的土壤,严重削弱地方政府对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的管控积极性,成为产能过剩的重要原因。地方政府保护纵容了企业成本向外转嫁,导致企业边际成本低于社会成本(图2所示),均衡产出提高(Q*→Q1)。地方保护*行为性**同样会吸引更多的外地厂商来本地投资建厂,诱发企业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导致供给曲线向右移动(图1所示),供给从Q1增长到Q2,造成产能过剩。

三、市场均衡的实现及产能过剩的化解

从理论上看,产能过剩行业多出现在垄断竞争市场。当市场中的企业以自己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生产时,完全竞争市场中每一种商品的总需求一定等于总供给,不会出现产能过剩或短缺。垄断竞争市场均衡时只会出现轻微的产能过剩,这种产能过剩对鼓励竞争和经济发展是有促进作用的。(1)完全竞争市场均衡及避免产能过剩

传统经济学家认为市场过渡期会出现产能过剩现象。他们认为完全竞争的市场可以自行调节供求,最终形成产能的最优选择,不会出现产能过剩。尽管过渡期有可能会出现短暂产能过剩,但市场会很快自我纠正,并恢复均衡。政府在此期间的干涉不仅无用而且有害(Madden,1999)。我们可以通过图形来解释完全竞争市场自我调节产能的过程。如图3所示,市场中每个企业都会按着利润最大化原则在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MC=MR)处进行生产。市场内全部厂商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决定了行业的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最终形成市场价格(p*),所以当p*大于某个企业ATC时,企业利润为正,该企业就会在q*处生产。但是正的利润空间会吸引市场外的潜在竞争者进入,使利润空间逐渐减小,直至需求曲线下移与相切平均成本曲线为止(Kamien等,1972)。随着新的企业的不断入场,市场供给会增加,市场价格p*会不断地减小。此时,当企业发现市场价格p*下降到小于最小其ATC(ATC曲线的最低点),但p*大于最小AVC时(AVC曲线最低点),继续生产会比退出生产更有益可图,因为继续生产带来的收益能弥补一部分固定资产带来的成本。但是当p*小于最小AVC时(AVC曲线最低点),企业就会退出生产,因为继续维持生产会造成更多的亏损。所以从长期来看,A点就是长期均衡点。如果市场是有效的,完全竞争市场中的每家厂商都会以这样的标准来指导生产,市场机制能自我调节供求关系,让低效企业退出,高效企业进入,从而使整个市场的供求达到平衡,效率达到最优。所以完全竞争市场能自我调节供求,最终均衡状态一定是供求平衡,不会产生产能过剩。

化解产能过剩的正确措施有,市场饱和产能过剩怎么破局

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企业的需求曲线向下倾斜,所以在长期中企业的产出会小于最低成本点的产出,因此产生产能过剩(Dan,1988)。从图4可以看出,在长期中,由于垄断竞争厂商面对的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所以当垄断竞争厂商达到均衡状态时,与LAC曲线的切点始终在LAC曲线最低点的左侧,此时对应的价格和产量为Q1和P1。由于Q2代表长期中垄断竞争厂商的最大产能,且Q2大于Q1,所以在垄断竞争市场长期中,会存在产能过剩。有学者认为(Harrod, 1952; Hicks, 1954等)这种产能过剩,实际中可能表现为垄断竞争企业的生产保有能力新进入者对那些没有生产保留能力的场内企业影响较大,这使得企业在选择工厂生产规模时会预留生产能力,但信息不完全使场内企业无法合理选择竞争者进入后的最优产能,所以新企业进入后的市场产能可能过剩(Harrod,1952; Hicks,1954;Hahn,1955)。这种理性投资达到产能过剩的目的在于提高进入壁垒,为潜在进入者制造可信的进入威胁(Spence,1977; Dixit,1979; Schmalensee,1981)。虽然垄断竞争时的产量比完全竞争时的产量低,但是成本却比完全竞争市场的要高。当边际成本不变或随产量增加而降低时,市场内厂商数量过多,而每一家新增厂商都需要支付一个固定成本,这对社会而言这个固定成本实际上是一种额外无用的支出和浪费。不完全竞争市场将会导致生产设备利用率低于在企业平均成本最低点的利用率(Kamien等,1972)。从短期上看,厂商的成本也高于SAC的最低点,这表示厂商没有充分利用现有生产规模,造成浪费。因此,无论从短期还是长期来看,垄断竞争厂商和垄断竞争市场均会带来实际产量低于实际产能的情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产能过剩。

需要说明的是,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通常不会导致中国当前如此严重的产能过剩,因为垄断竞争市场仍然可以自由进入与退出。市场中厂商数量充足且竞争激烈,市场需求曲线通常弹性很大,所以均衡时的产量偏离完全竞争时的产量的程度较小。同时,场内企业也会根据各自的销售量调整生产能力,因此,增加的市场需求会刺激一些企业显著提高产能,而另一些企业可能提高少量产能或者不提高产能,从而使产业总体的产能增加近似于正常的需求的增加(Esposito等,1974)。

(3)竞争性市场实现产能均衡的长效性。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市场都具有调节产能的功能,但其性质和作用方式不同。市场能够根据价格信号对生产要素稀缺程度进行反应,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消除生产要素的低效利用和企业内部效率低下问题,进而淘汰过剩产能,间接实现长期的产能均衡。当然,市场体制在化解过剩产能方面也具有滞后性和局限性,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的过剩需要长期持续进行,产能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调整过程需要较长的时间,并可能造成不可逆和难以挽回的损失。政府通过法律、制度和补偿机制,根据自己偏好指定需要淘汰的产能,这种强制性要求方式虽然可以在短期内直接调节产能,但无法实现产能的长期均衡。更好发挥市场化解过剩产能作用,要求政府作用从传统的直接管制和直接干预产能向主要通过制定市场主体行为规则和边界,特别是为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提供完善的制度环境转变。表1列出了市场机制调节产能与依靠政府干预调节产能的区别。相比之下,市场调节供求的成本非常低,不需要人为预测市场并制定干预措施。但是,市场并不是完美地发挥作用,市场和政府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不是相互替代关系,而是需要相互配合。市场化解产能过剩需要政府提供保障条件,消除外部性引起的市场信息失真失灵问题,实现资源和环境外部成本的内部化,避免市场主体以不合理的低成本利用资源和环境。只要保证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条件,市场就可以长期自动地调节供求达到均衡。对于短期和某些局部严重性产能过剩,可能需要政府采取行政手段化解,但政府化解产能过剩应尽可能采取引导性和激励性手段。总体看,无论从产能振动幅度、动力、淘汰次序还是成本、效果的角度看,市场化解产能过剩都是优于政府干预,市场机制调节产能供求的优势更明显。

化解产能过剩的正确措施有,市场饱和产能过剩怎么破局

四、市场化解产能过剩的保障措施

化解产能过剩必须遏制诱发实际产能偏离市场均衡的因素,根本上依靠市场决定性作用和市场主体的主导地位,在持续维护市场有效性的基础上实现产能经常性和自主性调节。同时,政府适度运用政策与管制措施维护市场机制有效运行。市场和政府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不是替代关系,而是需要同时发挥两者各自作用,共同配合化解产能过剩。政府的职责是为市场主体设定行为边界和约束条件,构建一个使市场主体在边界清晰的有效约束和激励条件下自主决定进入和退出,并进而调节产能的制度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解决好稀缺要素配置和负的外部性问题,更注重采取激励性强的经济手段调控产能。针对当前诱发实际产能偏离市场均衡的主要因素,重点完善降低进入退出壁垒、竞争性配置不可移动要素、遏制补贴对公平竞争的损害和使环境污染等外溢成本内部化等措施。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降低市场进入退出壁垒

企业顺畅地进入和退出是市场机制得以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基础。化解产能过剩必须建立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管理体制,继续缩减核准制、扩大备案制,着力解决市场准入审批妨碍市场主体自由进出行业、抑制市场活力的问题。在市场准入方面,革除总量控制措施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投资审批制度,减少和放宽各类审批,重点从能源资源、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摒弃地方政府的“父爱情节”,放手让市场去优胜劣汰,支持有效率的重组与破产。要改变以往采用行政手段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方式,将企业的能耗和环保评价标准与税费征收相结合,对环保评级耗能不达标的企业实行梯度征收水电费等方法倒逼低效产能退出市场。在此基础上,消除隐性进入壁垒,清除各类歧视性准入政策,使各类资本和企业享有平等的准入条件,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局面,将进入或退出市场的决策权交给市场主体。尤其在准入核准与审批方面,要改变政府直接干预和直接决定被淘汰企业的做法,而是明确企业需要达到的能耗标准、资源利用效率、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最低标准。达到要求的企业都可以参与市场竞争,通过市场竞争来决定哪些企业应该被淘汰。

2.改革地方生产要素配置方式,竞争性配置不可移动要素

所谓不可移动生产要素通常是指土地和矿产等这样存在于特定区域内且不可做物理移动的生产要素,也包括一定程度上由地方政府掌控的*款贷**、担保和招商引资政策。在现代经济体制下,政府在履行政策制定和市场监管的同时,还掌控一些稀缺要素,尤其是不可移动要素的直接配置权力。解决不可移动要素配置扭曲诱发的产能过剩,必须革除地方政府对本地产能的不当保护,减弱地方政府对地方资源如土地、矿产、信贷支持等不可移动生产要素的控制力,纠正现有体制下地方政府对资源的行政化配置,实现要素在公开市场的竞争性配置。为此,一方面要构建科学的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弱化政府行政化配置不可移动要素的动机,另一方面要从制度上弱化地方政府对本地生产要素的垄断和控制,明确土地、矿产等不可移动要素产权,通过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化要素配置,使市场机制在不可移动要素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土地配置方面,要完善土地使用权市场建设,使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完全通过市场来完成,土地拍卖做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减少暗箱操作机会。金融方面,加快金融信贷体系市场化改革步伐,充分确立银行的信贷主体地位,全面推行存款和*款贷**利率的市场化,硬化银行预算约束,鼓励银行之间从竞争中追逐利益,从而达到提高资本利用效率、优化资本流向的目的。国家可以通过对银行准备金的条款以及建立完善的信贷风险预警体制和信用管理体系来对银行进行宏观监管,严格禁止银行对产能过剩行业进行授信。矿产资源方面,要完善市场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矿业权出让制度。国土资源部门在制定矿产资源规划、设置探矿权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地方的经济发展需要和环境保护要求,通过矿业权审批改革、最低开采规模或资质要求等措施控制矿产资源开发时序,避免矿产资源短时间内集中开发利用造成的产能过剩。

3.理顺补贴功能和转变补贴对象,遏制补贴对公平竞争的损害

大范围的补贴不仅增加政府财政负担,而且容易催生企业寻补行为,也不利于培养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求发展的意识。改革补贴机制,首先要做的是政府退位,弱化补贴对经济的影响力度,还原市场竞争的主导作用。在补贴的功能方面,要进行分类对待。对于旨在促进产业发展,扩大生产规模的补贴要逐步减少,严格控制。对于旨在激励企业研发核心技术,产品技术更新的补贴则要不断增加。增加对产能过剩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政补贴,推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落实,采用以间接优惠为主导的税收优惠方式,充分调动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热情。转变补贴对象方面,应该大幅度减少对生产者的补贴,增加直接对消费者的补贴。补贴对象要从生产者转向消费者,可以降低潜在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减少企业寻补行为,避免企业把获得补贴作为不公平竞争的手段。增加对消费者的直接补贴可以拉动需求和刺激消费,并通过消费者选择促进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两者结合具有显著的去库存、降产能的效果。如果这些政策不能被去除,那么政府应采取措施去创造一个“次优”的产能水平(Madden,1999)。

4.严格环境管制和管控好管制强度,有效解决环境成本外部化问题

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必须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相互联系和互为因果的关系,不断提高经济发展中的环境保护力度,把经济发展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控制在地区承载能力之内。区域产业规划中强化环评的地位,重大项目要以区域环境的承载能力为基础进行优化布局。严格实施项目建设验收与环评验收,不达标不予验收。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查处违规运行企业,监管与问责落实到人。中央和省级政府加大对环境监管部门的经费保障,使其摆脱对地方政府的依赖,使环保部门能独立公正的履行职责。此外,还要探索控制性管制和激励性管制相结合的环境管制方式。控制性管制是外部给企业行为施加的特定数值的约束,企业决策只有落在一个或几个点上才能符合约束要求,企业必须通过自身调整行达到约束要求。激励性管制是外部给企业施加的约束落在一个尽可能大的空间范围,允许企业通过自身调整或通过市场交易达到约束要求。

前者限制了企业决策的选择空间,不利于发挥企业的自主激励作用,往往达不到管制目的。后者赋予企业决策的自主选择权,有利于发挥企业的自主激励作用,容易达到管制目的。可以根据庇古税和科斯定理的思想,采取激励性手段解决环境成本外部化问题,对边际私人成本小于边际社会成本的环境行为征税或罚款,对边际私人收益小于边际社会收益的环境行为进行补贴,同时通过污染排放权的明确分配和交易解决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鼓励企业通过创新来降低污染排放,进而实现化解过剩产能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Dan,D. 1988. “Excess Capacity in U.S. Agriculture: An Economic Approach toMeasurement.” Agricultural EconomicReport.

[2] Dixit,A. 1979. “Model of Duopoly Suggesting a Theory of Entry Barriers.” 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10(1):20-32.

[3] Esposito,F F, and L. Esopsito. 1974. “Excess Capacity and Market Structure.” 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 56(2):188-194.

[4] Hahn,F. H. 1955. “Excess Capacity and Imperfect Competition.” Oxford Economic Papers, 7(3):229-240.

[5] Han,Wenlong, Hang Cheng, and Lu Xie.2016. “Induced Investment, ForcedCompetition and Excess Capacity.” SocialScience Research, no.4.

[6] Harrod,R. F. 1952. “Theory of ImperfectCompetition Revised.” UK:Palgrave Macmillan Press.

[7] Hicks,J. R. 1954. “The Process of Imperfect Competition.” Oxford Economic Papers, 6(1):41-54.

[8] Huang,Qunhui.2014. “The New Normal theLate Stage of Industrialization and the New Power of Industrial Growth.” China Industrial Economics, no.10.

[9] Li,Ping, Feitao Jiang, and Hongwei Wang. 2010. “The Discussion of Evaluation and PolicyOrientation of Key Industry Adjustment and Revitalization.” Macroeconomics, no.10.

[10] Lin,Yifu, Maohe Wu, and Yiqing Xing. 2010. “Wave Phenomenon” and the Formation Mechanismof Excess Capacity.” Economic ResearchJournal, no.10.

[11] Lin,Yifu. 2016. “Wave Phenomenon and the Reconstruction of Macroeconomic Theories forDeveloping Countries.” Economic ResearchJournal, no.1.

[12] Madden,C. W. 1999. “Excess Capacity: Markets, Regulation, and Values.” Health Services Research, 33(6):1651–1668.

[13] Miao,Boran. 2016. “Analysis of Overcapacity Based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Government and Market.” China Price, no.11.

[14] Qian,Y, and G. Roland. 1998 “Federalism and the Soft Budget Constrain.”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88(5):1143-1162.

[15] Schmalensee,R. 1981. “Economies of Scale and Barriers to Entry.”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89(6):1228-1238.

[16] Spence,A. M. 1977. “Entry, Capacity Investment and Oligopolistic Pricing.” 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 8(2):534-544.

[17] Yang,Haisheng, Shaoling Chen, and Yongzhang Zhou. 2008. “Local Government Competitionand Environmental Policy-Empirical Evidence from Province’s Governments inChina.” 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no.6.

[18] Yang,Zhenwei. 2006. “Enhancement on Strategic Thinking and Market Insight to Copewith Overcapacity.” China Economic News,July 28.http://theory.people.com.cn/GB/49154/49155/4642436.html.

[19] Yu,Donghua, and Yinan Lu. 2015. “Government Improper Intervention and Overcapacityof Strategic Emerging Industries—A Case Study ofChinese Photovoltaic Industry.” ChinaIndustrial Economics, no.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