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经过

2019年6月15日,李某入职某人力资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乙方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了五险一金,后乙方将李某派至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从事技术研发工作。2020年3月17日起,李某在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未到甲方上班,并始终处于失联状态。
就此,甲方通知乙方,并提出诉求:
1.员工处于失联状态,需要紧急联系家属;
2.员工连续旷工5天已经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要求退回并解除劳动合同;退回解除要妥善处理,不能出现过激行为、影响公司正常工作开展。
处理过程&结果

处理的过程
1.乙方立即联系员工入职留档的紧急联系人:
(1)通知员工情况;
(2)了解家属与员工的联系状态;
(3)请家属协助,让员工尽快与公司取得联系;
(4)向李某发送返岗通知短信,寄出《返岗通知书》并确认成功签收。
2.甲乙双方商讨确定解决方案。
3.乙方约谈员工家属,告知员工连续多日旷工且失联,未按《返岗通知书》返岗,严重影响到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管理,依据规定需要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仍会协助家属寻找员工,获得了家属的理解和认可。
4.乙方协助家属前往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就李某失联进行报案。
5.乙方将李某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的情况上报乙方工会,给李某寄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将解除通知公布在工作地的《XX晚报》。

结果
1.根据《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与李某劳动合同解除时间为2020年4月8日;
2.家属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未提出异议;
3.根据解除程序,于2020年5月停止李某五险一金的缴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