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对人的心理的影响有多大?
假如没有如此真实的案例发生,也许我们不会太当一回事。然而,在1969年发生的一起杀人案件,却让人真真切切地认识到文化会对一个人的心理判断产生怎样的影响!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样一个文化碰撞引发的案例却因为心理医生的介入而对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产生的尤为深远的影响。
这是怎么回事呢?杀人案如何就与心理学法则产生了联系呢?
故事还得从接吻定位的文化差异将起。
在1968年,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有两个学生经常见面。他们一个是来自美国的白人女性T,一个是来自印度的研究生P。当1969年新年到来的时候,他们在快乐的氛围里接吻了。
接吻,因为文化不同,而让这两个人产生了完全不同的认识,也开启了一段难以想象的谋杀历程。
这次接吻后,印度男P就T认为自己已经和T成为关系确定的男女朋友了,而白人女T则认为两人只是朋友关系。
其实,印度男P和白人女T都来自家教严格的家庭。白人女T出生在一个俄裔移民家庭,14岁的时候和父母一起来到了美国,但父母一直对她管教很严。印度男P则出生在南印一个低种姓的家庭,虽然出生低微,家境也不富裕,但P的父母对他要求一直很严,P在学习上是妥妥的学霸,本科从船舶设计系毕业后,就顺利考进了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船舶设计系。
也许是因为同样感受到家教严格的约束,所以,印度男P和白人女T最初见面的时候,相谈甚欢,直到接吻。然而,印度男P的爱意爆棚,但白人女T的反应就要平淡的多。
这是一个关于“接吻是不是就等于爱”的乌龙。P来自文化保守的南印度,又没怎么谈过恋爱,他认定了一个死理:与他接吻的T是他的女朋友了。于是印度男P兴冲冲地给远在印度的家人写了信,说自己在美国找到了女朋友,还聊到了T的家庭,在P的认知里,T已经是他板上钉钉的未婚妻了。

印度男P
然而,T14岁就移民到美国,对男女关系的看法完全是美式的,这样完全不同的认知,让白人女T对和P的约会,只是男女双方互相了解的过程,接吻也只是一种激情表达。

白人女T
在这样的认知差异里,P被T拒绝了,T直截了当地告诉P,自己在和其他男生约会,没有兴趣和P进一步发展更亲密的关系。
然而,印度男P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他偷偷的跟踪,偷偷的录下和T的对话录音,并且翻来覆去的听,他无法理解,和他接吻的T怎么能不爱他呢!就这样,P越来越生气,他得出一个结论,认为T在玩弄他的感情。所以,他就产生了把T杀死的念头。
当P把他的想法告诉他的朋友后,他朋友就劝他找心理老师。学校也察觉到了P的异样。于是拍派心理医生Moore为他调节心态。

心理医生Moore
在Moore的咨询中,P压抑许久的内心终于释放,他向Moore医生吐露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他一遍又一遍地倾诉,诉说自己对T如何深情,却始终得不到对方的回报等等。
终于,在一次咨询的过程中,P向Moore医生描述了自己要杀死T的细节:P说他准备去买一把枪,然后去Tarasoff的住处打死她...
这引起了Moore医生的警惕,但是,心理咨询的职业守则里的首要原则就是保密原则。所以,Moore医生选择了用自己的方式处理这个棘手的问题:
Moore医生要求P不要再去见T,尽可能远离触景生情的环境。之后,他又偷偷将P的问题通知了学校警方,让他们“留意”P的动向….但是,坚守保密原则的Moore医生并没有讲可能遭到生命威胁的情况告诉T本人,也没有任何暗示和警告....
警方根据Moore医生的描述,带走了P,但很快因为没有实际证据而释放了P。
P并没有放弃对T的追逐。为了找到出国的T,他结识了T的哥哥,并和T的哥哥成为室友。最终掌握了T的行动轨迹。
1969年10月27日,P找到了T的家门口,他要求T和他出去,被T拒绝了……P掏出了一把手枪,对着T连开数枪,杀红了眼的P,扔掉枪,又掏出身上的刀子,扎了T的身体整整八刀!
T死了。
P自首了,第一次开庭,他被判了二级谋杀罪,但由于Moore医生的心理咨询报告里提到P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诊断记录,最终P只被驱逐回印度。
P获得了释放,回到了印度老家…..

这样的结果,是T的父母绝对无法接受的。于是,著名的“Tarasoff对加州大学委员会诉讼案”被启动了。
T的家人对加州大学委员会的诉讼案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官司一直打到加州最高法院,直到1976年,加州在判定加州大学败诉的同时,也随之出台了“塔拉索夫法则”。
塔拉索夫法则明文规定:心理医生在得知自己的病人有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意图时,有将实情告知警方和被威胁者的义务,以及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护受威胁人的义务。
“塔拉索夫法则”,这是对心理治疗、咨询中保密原则的突破。这个法则一出台,就立刻在美国引起了轰动,并引发了持续多年的激烈争论。
随着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的发展,美国越来越多的州采纳了“塔拉索夫法则”,要求心理医生承担起安全责任,在保护病人的同时,也要保护受威胁者的安全。此后,“塔拉索夫法则”又经过多次修订,趋于完善。
作为一名心理咨询师,保守来访者透露的内心秘密,是基本的职业操守和业界共识。但是,如果来访者向心理咨询师透露的内心秘密是,想要危害他人和公众的生命安全,那么,心理咨询师该怎么办呢?是不是义务向被威胁的一方透露这些秘密,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呢?
美国的这个白人女T以生命为代价,对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保密原则提出了质疑,并用著名的法律案例的形式改写了保密原则。因为,公共危险的开始,便是个人隐私及其保护的终止,便是保密原则突破的开始。他人和来访的生命安全,都需要在咨询关系之上。
初次接触这个案例,以文化差异引起的乌龙而惊诧,却开启了心理咨询价值保护的思考。
心理咨询的职业伦理确实需要被深刻领悟,认真执行。
“保密原则:指咨询师有责任对求询者的谈话内容和隐私予以保护,这是咨询者人格和隐私的最大尊重,也是咨询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保密的内容 保密原则是心理咨询过程中一项基本原则,既是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心理咨询本身的性质所决定。”
在下列情况下,心理咨询师可以暴露消息(打破保密规则):
(1)你取得了来访者(或其合法代表)的许可;
(2)来访者有自杀倾向,你判断来访者有明确的自杀危险;
(3)来访者有杀人倾向,或威胁参加明显可能危害他人的行为;
(4)来访者有致命的传染性疾病且可能危及他人时;
(5)来访者是儿童,你有证据假定其受到性侵犯、*虐性**待和躯体虐待或被忽视;
(6)你有证据假定来访者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虐性**待或躯体虐待;
(7)你有证据假定发生了虐待老人的事件;
(8)你被法庭命令提供来访者的消息;
(9)法律规定需要披露时。
在遇到上述中的(2)、(3)、(4)、(5)、(6)和(7)的情况时,心理咨询师有向对方合法监护人预警的责任;在遇到(8)、(9)的情况时,心理咨询师有遵循法律规定的义务,但须要求法庭及相关人员出示合法的书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