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要从群众中来,又要到群众中去”。近期桐乡又有哪些城建、教育、交通、住房等关于民生问题值得关注?根据浙江政务平台,整理了近期热点问题的官方答复,一起来看看吧!
*迁拆**分房,孩子落户和学籍问题
1、 问题: 老婆户口在我家(杭州市临平区),孩子出生以后可以落户在外公那边吗(嘉兴市*麻大**镇),如果开始落户在我家,万一离婚了还可以再迁户口到外公那边吗,是否会影响孩子学籍。
*麻大**镇人民政府回复: 新生儿落户按规定 “实行婴儿随父随母自愿原则” ,没有随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一政策。桐乡市外的已婚或离婚子女要回迁父母处目前也没有这一政策,已婚回迁只有 购房入户 这一途径,离婚的只有购房入户或跟桐乡籍再婚二个途径,没有投靠父母的政策。
2、 问题: *迁拆**分房,老婆户口已在我家,需要去她原户籍地盖章证明未享受过相关*迁拆**补贴福利(相关文件照片已上传),但是老婆原户籍地(*麻大**镇)村委反应因她的户口已迁移到临平区,故那边无法证明,也不知道该怎么证明,难道不是在纸上面说明再盖章就可以了吗?
*麻大**镇人民政府回复: 你爱人为婚嫁后户口由*麻大**镇崇益村迁至临平区。如需证明她未享受过*麻大**镇相关*迁拆**补贴福利,需 携带其户口迁移信息(户口本) 至村委会, 核查是否享受过*麻大**相关*迁拆**补贴福利 后,即可到镇政府办理相关证明。
关于农村建房屋事宜
问题: 你好,我是嘉兴桐乡市石门镇羔羊崇安村人,父母居住的农村老宅已经30多年,部分房间主梁断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拟新建房屋。这几年多次咨询村里公职人员,回复是市里不同意批新建房屋,而这一拖就是4年,每年都是不同意。故想咨询:1、桐乡市对我村没有整体规划吗?2、为什么其他村镇可以新建,而我们这里就是不批?3、是市局不同意还是村镇不执行?4、什么时候可以建新?5、若没有明确规划,是否可以原拆原建?
石门镇人民政府回复: 经调查核实, 石门镇崇安村 已从2019年开始对新村布点规划进行调整,并于 2020年上半年 完成新村点布点规划,目前 新村点土地已经进行了流转 ,等待建设用地调整完成后即可建房。因每个村的实际情况不同, 一些村可以建房是在已调整完成的建设用地上新建房屋 。石门镇职能部门按照桐乡市政府第111号令对建房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审批,只要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都可以申请在新村点内进行建房。具体审批时间由行政村根据新村规划、土地指标、空间指标等方面落实情况进行。目前, 全镇建设用地调整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 ,原拆原建不符合当前的建房政策。
关于桐乡市教育局房改房钱问题
问题: 房改房结束十多年了,九十三岁的老父母至今没拿到一分钱,一片瓦,根据他们的高级职称应该分78平方房子
桐乡市教育局回复: 桐乡市教育局根据《桐乡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出台了 《桐乡市镇乡(街道)学校货币化分房实施办法》 。按照“新房新制度,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分类实施。依据文件精神已经进行了八批次的货币分房工作,形式分为: 早期的房改房、住房公积金补贴、货币补贴 三种。
(一)对 1999年1月1日(含)以后 参加工作的教职工,除按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另按月给予本人工资8%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其所需住房自行解决。
(二)对 1998年底前 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教职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住房补贴。
(三)对 1994年底前 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教职工(包括离、退休教职工),除按规定发给一次住房补贴外,另按规定给予工龄住房补贴。
经与学校对接认定,你父母属于公助联建形式( 通过现金、土地、实物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已享受过部分补助 )可享受货币分房政策的。教育局针对公助联建未完全落实补贴人群已多次与各镇街道、相关部门、教师代表开展座谈,积极研究政策,因各方对补偿形式、补偿金额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暂时还未形成统一意见,导致政策迟迟不能落地。教育局将持续推进,争取早日推动第九批次货币分房政策的落实,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争取把好事办好。
关于不发房屋产权证的问题
问题: 我是 桐乡市高桥街道高桥村北余士浜自然村 我们房屋产权证到现在还没有。人家自然一村都有了。问了镇里说不发了。
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回复: 你咨询的产权证事项,经了解,你户所在 区域为征迁控制区,暂时不办理房屋产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