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0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10日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局长徐晓海在会上表示,国家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执法力度近几年越来越大,这种态势会越来越强。

国新办7月10日举行介绍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情况吹风会。图片来源:国新办官网。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贾楠表示,2018年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目的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若普查结果与常规统计调查结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是否要对常规统计调查结果进行调整?
国家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蔺涛表示,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以及我国GDP核算、数据发布的有关规定,当出现对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时,需要根据最新的资料与规范科学的方法,对国民经济核算进行调整,并对历史数据进行修订,来保证数据的历史可比性。
另有记者提问,当前个别地方存在数据造假的问题,今后在经济普查过程中,怎么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是不是有一些惩戒措施?
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局长徐晓海表示,《统计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员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经济普查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处分。
徐晓海说:“国家统计局成立了执法监督局,重点就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近几年来的执法力度越来越大,全国人大也公布了去年查处的72个案子,这种态势会越来越强。”(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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