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进来看的都是男同胞吧。这个尴尬的问题答案,比较出乎大家的意料,这种情形下妻子是可以提离婚的。

很明显,该种情形出现后,对于妻子一方颇失公平,而根据民法典第五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力暴**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心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而在《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明确规定,一方若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发生*行为性**,且难以治愈,对方以此为由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准予离婚。

在这里各位朋友可能又要问,如果婚前我对对方不是很了解或受对方的欺骗,结婚后才发现上述情形时该怎么办。各位朋友也大可不必担心,该类婚姻会被认定为自始无效,而同居的财产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人员法院的判决将更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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