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自员工入职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保,否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

公司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通常有三个选择:
1、不买就不买,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同时以公司没买社保为由单方离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但是满半年的,也是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案例:小张入职公司已经3年3个月,每月工资6000元,入职以来从未购买社保。现小张有了更好的就业机会,就以公司没买社保为由提出了离职,并要求公司公司补缴社保及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小张能获得多少补偿金呢?
根据规定,公司没购买社保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小张以此为由提出离职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小张入职公司3年3个月,可以获得3.5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即经济补偿金=3.5个月*6000元=21000元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