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治疗乳腺癌各个阶段 (乳腺癌晚期内分泌药物)

前段时间,凡凡发了个愿——为乳腺癌患者读通CSCO指南!

再把指南里晦涩难懂的知识,转化成大家都看得懂的话,传递给你们。

比如最近,读完晚期内分泌疗法“解救治疗”的相关内容,凡凡就发现,原来针对乳腺癌内分泌治疗的研究已经这么深入了,可是大家的了解却仍旧十分贫乏。不少患者使用内分泌药物还是糊里糊涂、毫无章法的。

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把指南的这部分内容“翻译”给你听了。

内分泌疗法,作为晚期乳腺癌的一种“解救治疗”,既不同于早期根治,又不同于晚期姑息。它不确定能够实现根治,但又比姑息治疗要积极得多,是一种“有望”对癌症进行合理控制的治疗手段。

随着对内分泌药物使用场景、疗效、方法的研究越来越深入,CSCO指南对乳腺癌解救治疗图景进行了细致入微的“绘制”。值得我们来了解一下!

治疗前,要配合医生搞清楚哪些问题?

如果是早期乳腺癌术后复发、转移的患者,使用内分泌治疗之前,一定要提供详细的病史。特别是,要搞清楚下面几个问题。

1. 术后辅助治疗阶段,你使用了什么样的治疗方案?

早期患者后面面临复发转移,往往在好久以后,可能接下来参与诊治的医生已经换了,就算是同一个医生,也不一定还记得请当初术后治疗的方案了。

制定新的治疗方案前,一定要搞清楚:

  • 手术以后,化疗了吗?使用了什么样的化疗方案?疗效如何?
  • 使用过内分泌药物吗?具体是什么?疗效怎么样呢?

为此,一定请医生详细追溯自己的病史,或者保管好自己的治疗记录,这样帮助他们更好地制定新的治疗手段!

2. 治疗结束到癌症复发,疾病稳定无进展的这段时间有多久?

从标准治疗结束,到现在疾病复发,是经历了半年?一年?还是两年?

要知道,这三个时间节点,对于判断之前的方案是不是“耐药”了,特别重要,也直接影响了后续的治疗选择。这一点,我会在后面的内容详细解释。

3. 患者还用过哪些治疗方法?

必须清楚,有些药物和内分泌药物有协同作用,有些有拮抗作用,在应用前必须向医生清楚告知。这样一来,可以让内分泌治疗的作用更有保障一些。

内分泌治疗,持续多久才能停?

很多晚期患者,在使用内分泌治疗后获益明显。她们很容易在这个时候懈怠治疗。

在最不该停药的时候停药,后果不堪设想!

实际上,内分泌治疗不同于化疗,不是经过一定周期、目的达到就能停用了,而是要尽可能维持下去,除非疾病进展,否则不能停药。

当然,药物副作用大、患者不能耐受的情况另当别论。总体上看,大多数患者对内分泌药物是耐受的,因此安全性是有保障的。

所以, 强调药物有效的情况下不可中断,这是一条内分泌治疗的基本原则!

内分泌治疗“耐药”了?三个时间点很重要

知道了内分泌治疗是一场“持久战”,在这场“战争”中,及时搞清楚药物有效没效,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战场上,士兵扛着一把没有*弹子**的空枪,更容易送命啊!

内分泌药物和其他药物一样,可以根据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来判断“耐药”。

有两种情况属于“原发”耐药,“原发耐药”又叫“天然耐药”,也就是说,肿瘤从一开始就对药物不敏感。

  • 一种情况针对复发转移的患者:术后辅助治疗期间,内分泌治疗治疗 2年间 即复发;
  • 一种情况是初诊晚期乳腺癌:一线内分泌治疗以后, 6个月内 就出现进展。

还有一种“耐药”叫做继发性耐药,也叫获得性耐药。这种耐药,源自肿瘤在药物压力下出现的新“变异”。

携带新变异的这部分肿瘤细胞刚好可以扛住原有药物施加的压力。多数肿瘤,正是通过这种进化机制“胜出”的,最终导致耐药性出现。

  • 针对复发转移的患者:辅助内分泌治疗时间 “撑过”2年 ,而且停药以后 1年内 复发的,属于“获得性”耐药;
  • 针对初诊晚期患者:一线内分泌治疗 超过6个月 出现疾病进展,也属于“获得性”耐药。

“2年”、“1年”、“6个月”这三个节点,是沿用临床试验的一种经验策略,不同的患者可能判断标准有所偏移,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像这样,给部分内分泌药物插上“耐药”标签,意义重大!

这是因为,晚期患者的生存时间以“月”计,脑膜转移的患者数以“周”计,越往后拖,治愈机会就越小。决不能冒险尝试那些已经“失灵”的药物!

一线内分泌药物治疗失败后,进入二线治疗,一定要避开那些已被定义为耐药的品类。这是内分泌治疗的一条普遍原则,也是临床上药物选择的底线!

耐药后,具体该怎么选择,我会在本文的最后一部分作清晰介绍。

内分泌疗法不是想用就能用,这些条件很必要

针对晚期乳腺癌,内分泌疗法主要适用于哪些人群呢?

1. 癌组织要表达激素受体

最基本的一条,要通过免疫组化等检测手段明确癌组织激素受体(HR)的表达情况。具体来说,就是雌激素受体(ER)或孕激素受体(PR)必须阳性表达才行。

2. 绝经

已明确HR(+)的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还有一个身体状态的要求,那就是“绝经”。

乳腺癌的“内分泌疗法”,实际上就是通过药物的方式“屏蔽”掉雌激素对癌细胞的刺激作用,在这个基础上缓解病情。

绝经前,患者体内有大量内生的雌激素,会影响内分泌药物发挥作用。

发病时,假如患者尚有月经,就必须先“去势”,即去除卵巢分泌雌激素的功能,之后才能使用内分泌药物,否则你的治疗就是“缘木求鱼”。

可以考虑用药物来抑制卵巢功能,戈舍瑞林、亮丙瑞林属于比较常用的卵巢功能*制剂抑**。也可以手术摘除卵巢,“釜底抽薪”的达到“绝经”目的。

除非有遗传倾向,专家们不会建议早期乳腺癌患者通过“去势”手术预防复发。这是因为,内生性雌激素突然消失,很容易带来骨质疏松、潮热等“更年期”问题,极大地影响了生活品质。

不过,乳腺癌好发于中老年患者,多数患者发病时已过更年期,就没有这方面的考虑了。

3. 进展速度不能太快

还有一些疾病进展速度特别快的患者,不适合内分泌治疗。这部分患者需要先使用强力的综合治疗手段予以控制,病情稳定后,再考虑使用内分泌治疗。

内分泌药物多数比较“温和”,适用于肿瘤进展缓慢的患者。

4. 没有发生过耐药

在内分泌药物的选择上,此时,我们前面介绍过的“耐药”标签就要发挥作用了。

激素受体(HR)阳性表达的早期患者,根据病情的要求,术后可以使用内分泌药物巩固治疗。可是,仍有部分患者会在这个阶段出现进展,特别是术后没能达到“完全缓解”(CR)的患者。内分泌治疗耐药,并不罕见。这部分患者可能需要其他治疗方法控制疾病。

假如再次发生复发转移,由于内分泌治疗发生过耐药进展,那么同类药物再次发挥作用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5. 不可联合化疗

CSCO指南专家组表示,原则上,不推荐内分泌药物和化疗药物联合使用。

如果是HR+ HER2+ 患者,应该积极选择HER2靶向药联合化疗,次要考虑靶向药联合内分泌治疗。

晚期乳腺癌应该用哪种内分泌药物?

主流上讲,以他莫昔芬(TAM)为代表的雌激素受体拮抗剂,是 早期乳腺癌 内分泌治疗的选择。

疾病进入晚期,包括复发转移的患者在内,芳香化酶*制剂抑**(AI)才是内分泌治疗的中心手段

芳香化酶是体内合成雌激素的必要条件,而AI(芳香化酶*制剂抑**)既能抑制其产生也能抵消其功能。

常用的芳香化酶*制剂抑**(AI)包括: 来曲唑(非甾体类)、阿那曲唑(非甾体类)、依西美坦(甾体类)。

没用过任何内分泌药物的患者,首选方案是——AI(芳香化酶*制剂抑**)联合靶向药(CDK4/6*制剂抑**)。

国内不少患者缺少靶向药的使用条件,那么AI单药,或改用氟维司群(新型雌激素受体拮抗剂)也是可以的,这是专家普遍认可的内分泌治疗方法。

传统内分泌药物失效:复发患者接下来该怎么治?

他莫昔芬(TAM)对晚期患者虽然已属三类推荐,但多数专家也是认可其疗效的。替代药物不可及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他莫昔芬控制病情。

但必须提前认识到,相对AI药物, TAM治疗更容易出现疾病“进展”

TAM治疗失败后,有什么办法补救呢?

CSCO指南的建议是,可以使用前面提到过的“AI联合靶向药”策略

具体来说,靶向药既可以是口服CDK4/6*制剂抑**,也可以是HDAC*制剂抑**。根据CSCO指南的推荐,这两类靶向药主要是指已在国内上市的哌柏西利和西达本胺。

除了使用“AI联靶”,也可以考虑——“氟维司群联靶”,具体来说就是联合CDK4/6*制剂抑**。

条件不足的情况下,也可以AI单药,或氟维司群单药治疗,这些都是可靠的备选方案。

内分泌治疗不断遭遇耐药怎么办?

使用AI(芳香化酶*制剂抑**)治疗过程中,面对耐药难题,CSCO指南给出了一个大致的药物使用顺序:

首先使用:非甾体类AI(来曲唑、阿那曲唑)

→(失败后)→

甾体类AI(依西美坦)或氟维司群

→(失败后)→

氟维司群或非甾体类AI

只要条件允许,专家普遍建议,非甾体类AI(来曲唑、阿那曲唑)一旦遭遇失败,就应该改为甾体类AI(依西美坦),此时最好能联合靶向药HDAC*制剂抑**,也可以联合CDK4/6*制剂抑**。

即使是内分泌药物这样“温和”的治疗策略,多药联合应用就必须密切观察潜在的不良反应。如,HDAC*制剂抑**西达本胺最常引起口腔炎,必要时应该调整剂量,间质性肺炎罕见但却极其严重,必须及时停药处理。

非甾体类AI耐药后,除了上述联合方案外,也可以考虑单用氟维司群,或者选择甾体类AI联合依维莫司,只是专家组对联用依维莫司的总体认可度还是要偏低一些。

无论如何,不管是非甾体AI还是甾体类AI,治疗失败以后,氟维司群联合CDK4/6*制剂抑**都是复发缓解的首选方案。

特别是,对AI药物敏感的这部分患者(停药超过1年才复发),氟维司群+靶向药在临床试验中发现了“惊人”的效果 —— 总生存期(OS)比单用氟维司群延长了10个月(PALOMA-3研究)!

总结一下

复发转移患者,如果是 AI辅助治疗停药大于12个月才复发的,视为AI敏感,可以再次使用同类型的AI药物

如果是完成 AI辅助治疗停药12个月以内就复发了,视为“获得性耐药”,最好不要再使用同类型AI药物

同样的,初诊就是 晚期的患者,一线使用AI药物进展了,就不再建议用同类药物了。最好换一种作用机制的AI(如,非甾体AI换甾体AI)。

不过,这种策略基本来自专家们的临床经验,还没有大型RCT临床研究的佐证,医生要综合分析患者病情选用药物。

参考资料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乳腺癌诊疗指南(20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