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市政府召开约谈会议,重点约谈了热源企业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供热企业市热力有限公司、阜新宏大供热有限公司、阜新鸿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

会议对上述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各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对部分小区供热温度不达标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约谈后仍不整改的,将按照《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各热源、供热企业均对供热不达标情况向全市人民表示歉意,并表示将通过延长供暖期、退还热费等方式予以补偿。
会议要求,各县区政府要组织街道、社区及时掌握各小区供热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可报送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各热源、供热企业进行整改,通过调整供热参数,维护供热设施,尽快恢复用户供暖,并及时作出回应。
会议强调,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供热情况“日调度”制度,每日调度各热源、供热企业运行参数和供热设施故障抢修情况;要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对每天发生的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的抢修工程,通过阜新住建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
来源:阜新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