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对国外年轻夫妇花了2美元在旧物市场买了一个二手的旧棋盘,结果惊讶地在旧棋盘里发现了6枚钻戒,经过估价这6枚戒指价值1.8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2万元。

这对小夫妇是27岁的克里斯·莱特富特和他的女友曼迪·弗莱克,他们从悉尼搬到了加拿大多伦多,他俩是出外旅游的时候为了打发时间买的这个旧棋盘。

结果在玩的时候棋盘收纳盒被卡住了。当他把卡住物取出时惊呆了,竟然从棋盘里抠出一枚戒指,接下来一枚又一枚,接连抠出6枚戒指。
抠出戒指以后,小夫妻在网上发布了这个消息,希望寻找到失主,后来这件事在网上成为热门消息,最终失主现身物归原主。
有人会想,如果失主不现身这几枚戒指将如何处理呢?各个国家对无人认领的有价物品处理方式各不相同。
先说我国,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一百一十三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美国各州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些地区是严禁将任何无主物品收归国有,一旦发现无主金融债券或者有价无主物品,会公告寻找失主,如果找到失主或者继承人就会交给失主。如果长时间存放仍然找不到失主,就会拍卖,然后把变现的钱留着继续找失主。这样做的原因是长时间保管的费用是政府承担,为了节约费用只能拍卖后以现金方式保存。

日本有一部法律叫《遗失物法》,约束拾到物品必须上交。也因此日本全国各地警察局2007年收到大约1271万件失物,这一数字2016年增加到大约2796万件,多了一倍多。小到手套打火机,大到珠宝首饰,只要捡到都会交公。日本政府也因此苦不堪言,这些物品最多要保存三个月,三个月之后无人认领可以归捡到者所有,如果没人要只能政府处理。

德国对待无主物品跟日本有些类似,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找不到失主,捡到者可以缴纳一定税款把无主物品领走。如果失物招领期间物主出现,则需要向捡到者付规定的费用。
英国的做法是无主失物在保存三个月以后,小件物品直接捐赠给慈善机构,贵重物品在拍卖后将所得捐献给慈善机构。

以上是遗失物品,如果是自然产物怎么处理呢?
我国的处理方式大家都知道,自然资源属于国有。在多数土地私有的国家,只要是在自己所有的土地上发现的有价黄金,宝石等都归土地所有人。比如英国发现宝藏或者有收藏价值的历史遗留物品,政府可以以市价向发现者购买,发现者有义务将所的物品卖给政府。

另外也有一些国家在属于政府所有的土地,如公园,旅游区等地,规定在这里发现有价自然物品可以归发现者所有,那么大家都可以在不破坏自然状态的情况下去“捡”宝了。这也是很多国家招揽游客的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