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医院公益一类招聘 (珠海中西医结合医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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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介绍

2020年珠海市公立医院招聘,珠海全科中医师招聘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84年,原名珠海经济特区拱北医院,系珠海拱北经济特区最早的医院,也是距离澳门最近的内地大型公立医院。经多年发展,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目前,正积极打造高水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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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现有占地面积4.2万平米,建筑面积6.8万平米,核定床位800张。今年,医院规划建设的21层临床综合大楼项目已列入珠海市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9.5亿、建筑面积7.35万平米,将于今年内动工。该项目建成后,医院的床位将达到120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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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秉承“厚德·尚道·精诚·济世”的院训和“传承创新 中西结合 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办院宗旨,注重医院的内涵建设,以中西医结合为特色,建成临床研究型高水平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以独具特色的医疗集团1+N为发展模式,依托大学充分发挥非直属附属医院的作用,创建一个临床研究型中西医融合的现代化医疗技术中心。同时,充分发挥中西医融合的特色优势,与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N个医联体,创立独具特色的医疗集团1+N发展模式,形成中医内涵丰富,外延基层紧密,成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国内知名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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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需求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为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面向全国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0年珠海市公立医院招聘,珠海全科中医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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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范围及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具体为: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及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人员。

(四)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认证,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9月30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五)正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按服务期满后颁发证书的落款日期至报名首日计算)。

招聘过程中,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说明: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执行;符合条件港澳居民报考的,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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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条件、数量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条件、数量详见《珠海市卫生健康局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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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二)被聘用者须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和招聘单位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

(三)因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网签说明或学校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在同考点同岗位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

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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