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票公告完后,经过2个多月的等待,终于等到了开庭。
虽然我不知道赵致和李方方会不会到庭,但在开庭的前一天晚上,我还是仔细地翻阅了一遍案件材料。
还写了第二天开庭时要做的陈述内容,设想了他们可能会反驳什么证据?到时我要如何应辩?以及我要向他们提的问题。
当天,我早早地去了法院,在审判庭门口等着。
开庭时间已经过了,还不见我的法官来开庭。正纳闷呢,电话响了,是书记员打来的,原来她以为我还没有到。
电话挂断后,我在原地等她(书记员)。
不一会,就见她拿着一摞资料走了过来。
她问我:你认识赵致吗?
我答:认识。
她说:公告出来后,给赵致送开庭传票时,他拒签了,所以你跟我到一楼,看看他来了没有。
一路上,她都看着手中的资料,那是我提交的所有案件材料。
我猜想,之前估计她都没有看过,不然,这时不会这么用功,连走路都在看。
在一楼大厅没有看到赵致,这证明赵致没来,李方方的传票是公告的,她更不可能来。
她带我到了法官办公室,对法官说:我先去准备一下了。
这是要准备一会开庭了。
我在她办公室里等她做准备,只见她在电脑上打着字,估计是在打与案件有关的资料。
等待期间,有个法官拿着法袍走了进来,进门后有人问他:不是开庭去了吗?
他说:完了,公告的,被告没来,简单。
看来像这种被告不出现,公告案件,审理起来会很快。那我这个应该也会很快吧。
我正想着,处理我案件的法官走了进来,她走到书记员身边问:准备好了吗?然后,她们就开始交谈着什么。
法官拿起起诉状看了一眼,把我叫了过去,问:你无法提供赵致的身份证号吗?
我说:提供不了。
她说:我见意你把赵致撤诉了,不然如果将来判赵致承担责任的话,可能执行不了。
本来起诉赵致也是因为怕李方方不认帐,让赵致起个证人的作用。如今他们都没来,那起不起诉赵致也无所谓了。所以衡量权重,我接受了她的见意,当场撤诉了赵致。
(想了解打官司为什么一定要知道身份证号,可戳括号内的字。)
她见书记员还没有准备好,就开始翻讼诉材料,像在找东西,翻了几页后,问:借条呢?
看样子,在这之前,她也没看过材料,连没有借条都不知道。
我说:没有。
她抬头对我说:没有那怎么审,全是一些聊天记录,这可不行。要不你撤诉吧。
我想:她是不是见我爽快地答应了撤诉赵致,就又来忽悠我把这案子撤诉了,这样她就省事了?
我很坚决地告诉她:我不撤诉。
她见我如此坚持,说:既然这样,那我可要好好看看(讼诉材料)。
这时我可以确定,在这之前,她真的没有看过讼诉材料。
今天,我来法院,是为了开庭,而我的法官,没有看过案件材料,不了解案件情况,没有做好开庭准备,还一再的劝我撤诉。
我不知道像这种小案件,这种情况是否正常?
幸好的是,我的官司,打不打,我还能做主,那么,在我坚持官司要继续的情况的下,我的法官要如何开庭?如何审理呢?
欲知详情,请继续关注下一章:手把手教你打官司(10)——不是开庭的开庭(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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