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对方在2013年12月向我借款,借期一年,2014年12月我跟对方要,他说没钱。两年过去了,我也就忘了这事,一直没找他要。现在如果起诉的话,借条过期了吗?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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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一、借条是否过期?
从法律上说,这里涉及到一个概念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怎么要回借款?
也是说,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当事人再到法院起诉,法院是不会支持要求还钱的诉请的。建议当事人跟对方协商,让其还款。
在此,小律君也在此提醒各位,一定要牢记两年的诉讼时效,一旦超过,法律变不再对您的权益予以保护了。
三、怎么能不超过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中止指诉讼时效完成之前,因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权利,因而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例如:当事人瘫痪不能要求还款。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例如: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已经向当事人催款。
诉讼时效延长指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例如:地震后交通中断,但是人不能去法院起诉,自动延长到交通恢复之后。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出现了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话,诉讼时效期间就自动延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