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代驾发生事故怎么赔偿 (e代驾司机把车撞了怎么办)

51岁的耿先生是北京人。2015年11月6日21时,耿先生喝过酒后联系了e代驾,公司派驾驶员毕先生提供代驾服务,约定从海淀定慧寺桥向五棵松方向行驶。

当晚21时30分,毕先生驾驶耿先生的机动车行驶至定慧寺桥下时,耿先生下车后不慎被毕先生驾驶车辆剐蹭右足,交警认定毕先生就本次事件负全部责任。

据此,耿先生将司机和代驾公司共同起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在全部责任范围内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7万元,待伤残鉴定后将再另行增加诉讼请求。

庭审:代驾司机称应由公司担责

35岁的代驾司机毕先生来到法庭答辩。据其介绍,他是通过代驾公司的官网报名,答题和公司路考通过后,即成为一名合格的代驾司机。事发当天,车辆到达定慧寺桥下时,耿先生要求掉头,“我发现不对,就停下了,准备移动车的时候,原告从副驾驶下车了。我也跟着下车了,这时候车在P档位。后来我再次上车,车子刚启动,原告突然下车就受伤了。”

法晚(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记者获悉,毕先生称,原告当时喝多了,代驾在大公馆结束后,原告又委托他送了一个朋友到远大路。最后给了50元现金作为代驾费。“原告当天没报警,我说不好意思伤到他了,他说没事,就走了。”

11月10日,耿先生找到代驾公司,后联系上毕先生。11月16日,双方到交警处开具了认定书。

毕先生认为,原告不应该起诉他,他和e代驾是平台关系,原告是通过e代驾找到他,应由公司承担责任。“原告当时同意警察意见进行调解,应该是车辆所有人承担责任,不是我。原告后续在理赔过程中,和e代驾的专员联系不上,就把我当被告了。”

代驾公司认为,原告突然在后排座下车导致受伤的原因是交警没有侦查的。交通事故全责的认定书不能证明被告有责任。11月6日事故后,原告在11月9日住院,被告公司认为原告提交的住院票据与案发时间脱节,没有相关材料证明原告受伤的因果关系,在连贯性上需要核查。

代驾公司:不与毕先生形成合同关系

代驾公司表示,e代驾平台有使用规则,有车主与代驾司机的服务合同关系,应按照合同条款为准。基础合同关系是原告和代驾司机,如果司机想进行代驾服务可以随时打开公司APP,公司将信息进行推送,代驾司机可以决定是否接单。在提供服务后,司机与代驾司机直接结算,公司扣取司机一定的服务费。“我方也不与毕先生形成合同关系,车主与司机均是我方的平台用户,均需遵守平台规则。”

代驾公司出示证明协议,“该协议说明我方提供信息服务,提示了客户阅读相关条款,我方尽到了提示义务。代驾服务协议条款提示了发生纠纷后的管辖法院及相关解决纠纷的流程等,公司不对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承担任何责任。” 代驾公司的委托律师说,客户在使用平台最初就会看到协议,只有同意才能继续使用。

代驾公司表示尊重法律规定,建议原告走代驾责任险的理赔方式。

原告表示,被告提供的协议与其无关,不同意走代驾责任险的理赔方式。

原告律师申请对原告右踝关节的赔偿指数进行鉴定,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

鉴于原告申请伤情鉴定,法官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