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广东 (二级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

二级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

精神病医院是指主要提供综合性精神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床位

精神科住院床位总数7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内含急诊室、心理咨询室)、精神科男病区、精神科女病区、工娱疗室,预防保健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心电图、脑电图室,消毒供应室,情报资料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4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

(三)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五)平均每床至少有0.3名护士。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三)病人室外活动的场地平均每床不少于3平方米。

(四)通风、采光、安全符合精神病医院要求。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供氧装置 、呼吸机、 洗胃机 、电动吸引器 、心电图机、 心电监护仪、 气管节开包、 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 血球计数仪、 分光光度计、自动化分析仪、血气分析仪 荧光光度计、血小板计数仪 pH计、自动稀释器 恒温箱、干燥箱、分析天平、离心机 超净操作台、电动振荡器、电冰箱、X光机、脑电图仪、脑电地形图仪、 脑血流图仪、B超、 眼底镜、五官检查器、 常用处置器械、体疗设备、电休克治疗仪、超声治疗仪、音频电疗仪、音乐治疗仪、生物反馈治疗机、电视机、 录音机、扩音机、 储存柜、紫外线灯 、蒸馏装置、高压灭菌设备、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张、床垫 1.2条、被子 1.2条、褥子 1.2条、被套 2条、床单 2条、枕芯 2个、枕套 4个、面盆 1个、痰盂或痰杯 1个、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