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伤男孩已出icu (男童遭犬咬伤仍在icu)

集木新闻记者 沉伟

近日,湖南邵阳10岁男孩轩轩(化名)被大狗咬伤,引发全网关注。

11月4日,事发地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杨石村一学校路口,三天后,地上仍有一些血迹。 一旁,村民们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讨论着村里生活了三年的阿拉斯加狗为何突然咬人以及轩轩的治疗状况。 轩轩奶奶也在现场寻找目击者,就事发时的情况询问了很多问题。

轩轩的多处撕裂伤触目惊心。 对该事件负责的狗已被“处决”。 极目新闻记者从轩轩家属处获悉,4日上午11点左右,轩轩已从ICU转入普通病房。 此外,狗的家人目前已要求赔偿共计2万元。 此前,狗主人家属表示要承担责任,但家庭面临困难,无力承担足够的赔偿。

被狗咬伤男孩已出icu,男童遭犬咬伤仍在icu

受伤的轩轩(来源:网络)

哭泣的孩子

11月1日星期三下午5点照常放学

十多分钟后,守在自家食堂的李爸爸(化名)突然听到有孩子大声哭闹。 李爸爸循声而去,发现村里的大狗正低着头趴在学校下山的小路上。 如果你仔细看的话,你会发现狗的身下压着一个人,他的头在来回摆动。

“孩子被狗咬了!” 七十多岁的李爸爸拎起一根木棍就跑了过来。 这时,狗趴在孩子身上,用大嘴咬住孩子的后脑勺。 李爸爸本来想用木棍打狗的头,但又担心打到孩子,便把木棍朝着狗的身体挥了过去。

但被打了几次之后,狗还是不肯放手。 就在李爸爸要喊救命的时候,狗子终于放开了孩子,而是转身朝李爸爸走去。 “我吓得连忙后退了几步。” 最后,李爸爸一棍子把狗子赶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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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点(来源:网络)

这时,在学校下坡的另一家小店外,轩轩的奶奶看到孩子哭着走了过来。 他的头、肩上都是血迹,脸色青一块紫一块。 随后轩轩的爷爷也赶了过来。 看到伤口后,他立即叫了朋友的车,将轩轩送往县医院。

11月4日下午,在杨石村,事发现场仍有大量血迹。 从事发地往山坡上走二十、三十米,“Z”字形的斜坡就是轩轩的学校。 轩轩家租来经营的小店就在下坡路的旁边。 李爸爸说,他有点聋,也不知道狗咬了他多久,才听到孩子的哭声。

养了3年的阿拉斯加

“遇到这只狗我还是觉得有点害怕,还挺凶的。” 杨石村村民万里(化名)经常遇到这只大狗。 虽然它从来没有咬过人,但万里还是不敢咬它,因为它体型巨大。 靠近。

有村民称,这只大狗是一只灰毛阿拉斯加犬。 数据显示,成年阿拉斯加人身高超过50厘米,体重34-50公斤。 而阿拉斯加在1岁左右就成为成年人,在2岁时身心完全成熟。

据当地村民介绍,这只咬人的阿拉斯加在村里已经养了三年了。

“一开始,狗小时候总是被拴在家里,但随着它长大,它就经常出来了。” 村民姜岩(化名)每天早上和下午都会看到这只狗在外面闲逛。 江焱听家人说,狗年纪大了,每天都在家里狂吠,所以他每天都会找时间让狗出去遛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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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随处可见狗的身影(来源:网络)

吉木新闻记者多次拨打阿拉斯加主人的电话均未能接通。 据村民介绍,狗主人时常在外打工,母亲负责持家,每天负责照顾两个孙子。 狗主人家就在088县道对面,与轩轩家经营的小店斜对面。

集牧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1日发生咬人事件后,当地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于2日晚来到狗主人家中,与家人一起工作,最终将狗打死在狗窝里。地下室并将其处理掉。

一位知情人称,狗主人很喜欢这只狗,但狗伤人并被处理掉后,他感到不舒服。 狗主人的家属也表示,无论狗咬人的原因是什么,他们都需要对孩子的伤害承担责任,但由于家里环境较差,目前无法承担更多赔偿。

右耳软骨部分缺失

轩轩出事当天,父母连夜借了一辆车,从深圳开车返回邵阳,再转车到长沙。 这些天,轩轩的父母一直在湖南省儿童医院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外等待孩子的消息。

据轩轩家属介绍,孩子的手术2日持续了7个小时。 医生不确定他要在ICU待多久,每天还要面临数千元的费用。 2日送去1万元医疗费后,狗主人4日又支付了1万元赔偿金。 目前,轩轩的医疗费用已累计达到4万元。

4日晚,轩轩家属称,当天上午1​​1点左右,轩轩已从ICU转到普通病房,暂时无法自行进食,需要喂食。 由于后脑勺、右耳、右肩受伤,轩轩只能左侧卧。 另外,家人也能清楚地看到,轩轩的耳朵少了一块。

此前,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轩轩的伤势主要在头部和上肢,以外伤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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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室外(来源:网络)

对于轩轩的伤势,湖北某三甲医院骨科主任医师陈医生在看到照片后表示,孩子的头枕、右耳、右肩均出现严重撕裂伤。 尤其是头枕后侧的伤口疑似已经接近头骨。 受伤的不仅仅是右肩的皮肤,很明显下面的肌肉都被撕裂了。 “我更担心他受伤的耳朵。” 根据陈博士的经验,人的耳朵是由软骨支撑的。 如果耳朵伤口感染,软骨很容易坏死,最终会发展成“扁耳”。

极目新闻记者还从轩轩的家人处获悉,轩轩右耳的部分软骨已经缺失,需要多次手术才能修复。

在陈医生数十年的执业生涯中,此类猫狗咬伤造成的撕裂伤极为罕见。 不过,陈医生表示,这种外伤如果不损伤神经,及时治疗,是不会留下后遗症的。

养狗人需承担民事赔偿

对于“狗咬人”事件的协调处理,极目新闻记者致电当地各级政府和公安部门。 截至发稿,尚未得到明确答复。

湖北益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辉认为,从本案来看,养狗人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能够证明侵权行为是由侵权人造成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此外,《民法典》第1247条规定:禁止饲养的*力暴**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饲养的狗是当地法律法规禁止的狗,饲养者需要承担绝对的无过错责任。 只要饲养者的狗对他人造成伤害,就必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不属于禁止范围,也会考虑受害人是否有过错。

袁三辉认为,在一定条件下,饲养者也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一个是过失致人重伤罪。 主人的狗造成他人严重伤害的,根据刑法第235条的规定,主人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如果主人对狗的管理放任,威胁公共场所安全,则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