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里都已经包含了,却又外加88元的照明公摊,本身就不合理,没想到物业却*绑捆**收费,不交公摊电费就不给充水卡,这也太霸道了?”7日,家住临沂沂水锦湖泰通小区的李先生拨打热线,质疑物业乱收费。
据李先生介绍,该小区是新建小区,他2015年搬迁入住。“小区生活用水是刷卡消费,先持水卡到物业购买,然后再使用。”李先生说,以前还可以,无论啥时候购买、一次购买多少水都可以。谁知7月26日,他再次拿着水卡去物业公司买水时,却被告知他有物业费、公摊电费没交,需要交了这些费用才能买水,“物业费每月46元,此次不是我不交,而是我对物业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所以暂缓交纳。但让我纳闷的是,明明物业费里已经包含了各种费用,咋又来了个88元的公摊电费。”
李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感觉不理解,他就询问物业工作人员。“他们说这是小区2年里公共照明等电费的公摊,每家住户都要交纳。以前都没有过,突然增加了这一项,而且是根本不合理的项目,我们肯定不同意。”李先生说,就此事他跟物业公司几次交涉,但对方拒不让步,导致他直到现在也没有买上水。
“由于物业不给水卡充值,现在家里已经停了水,直接影响到了我们正常生活。业主享有自由购买水电的权利,水电和其余费用本身并没有牵扯,况且公摊电费本身就不合理,他们却在*绑捆**收费,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一下。”李先生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小区物业。“我们核实了一下,并没有88元的照明公摊这回事,而且也未收取。不给该住户水卡充值是有原因的,该住户至少半年未交物业费,不给其水卡充值,我们也是无奈之举。”对于该事,小区物业的赵经理回复说。
赵经理称,他们小区与别的小区有些不同,目前小区还是总表收费,水、电都是业主先购买再使用,由物业代收后再统一交给水务、供电公司。“作为物业,我们一直在努力,给小区住户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而且对于充值这一块,以前我们都是住户愿意充值多少,就充多少。我们做好服务,但小区有个别业主,却以各种理由不交费,让我们确实很为难。”赵经理说,“该住户已经半年多未交物业费了,我们也多次与其沟通过,但他们一直拖着拒绝交纳,这种情况我们确实没法再为其服务了。”
随后,记者将该情况向沂水县房管局反映,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物业与业主双方应当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业主应当履行交费的义务,物业更应当做好相关的服务。
“如果业主对于服务不满意,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但不能不交物业费,这也侵害了其他交费业主的权利。”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充值水费其实也是物业的服务之一,享受服务的同时也应当交纳相关的费用,不交物业费肯定是不合适的,如果都不交,势必会导致物业的正常服务工作无法开展。“该小区的情况有些特殊,我们转给辖区单位派人核实一下,协调该小区物业尽快对该业主的水卡充值,恢复供水,并做好物业的相关管理工作,但也希望业主能够交纳物业费。”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