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去检察院诉讼服务中心交材料,进大厅就看到有个穿拖鞋的阿姨,在服务窗口跟里面接待的工作人员非常大声的沟通,貌似吵架,经过了10来分钟,直到里面的工作人员走到内间办公室,大厅才恢复安静,这种情形我两次去都遇到了。

对这些遭遇不公的当事人深感同情,个人也自认为算其中一员。对不服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的解决办法,国家在法律和社会层面制定出了很多相应的规定,但真正能通过这些达成所愿的只会是少数,这是必然。民事和行政争议,走完再审,就当事人而言,法院那边算是走完了,余下的就是去检察院申请监督和不服决定的复查。到 此正常的司法救济途径就全部走完了,还不退缩,只剩下申诉和*访信**,这个看个人的坚持。通过再审和检察院监督扳回一局的算是幸运者,比这更幸运的是通过法院或检察院依职权自查翻案的,说是中大奖也不过分。

只要曾经参与过诉讼的朋友,大部分通过律师或自己查资料都知道上面那些救济方式,走完全程或部分,没有得到改变后都有种程序空转的感觉,这也是我在后台看到最多一类评论或留言,现在的司法大环境有了很大的好转,但上面所说也属事实。一件案件能否反转,影响的因素很多,就那些存在而不常见或说很难成功的途径与大家探讨。
一 、判后答疑。 最高法十多年前推行过的便民举措,目前有部分法院仍有执行,有的地方市中院没有规定,区法院确有。由此规定的法院,个人认为非常有必要一试,有利无害。

二 、 申请听证。 行政机关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院审查再审申请,检察院审查监督申请都可以申请听证,不管能否通过,申请很有必要做。
三 、 举报投诉 。有确凿的证据,这个必须做,反之亦然。枉法裁判是我们最主观的想法,只有想法毫无意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投诉举报平台,按要求提交材料即可。
四 、 给院长写信 。院长对本院的裁判有依法监督的职权,一些法院设有庭长接待日或院长接待日。
五 、 媒体曝光 。这貌似是很多人认为的最后一根稻草。正规有影响力的媒体,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在当下的信息社会中,只要会上网,就能轻易 的找到联系方式,想找媒体曝光可以直接联系。不要相信那些在网上忽悠你通过他们找媒体曝光解决问题,他们给你的“光”多半是海里鮟鱇鱼的“灯笼”。

六 、 实名举报 。发文和发视频都可以,不要歪曲事实,最好只讲事实,个人主观判断少讲。
七 、 最高法和最高检申诉 。可以网上提交材料,也可到现场提交。最高法全国有六大巡回法庭,可以找最近的去,最高检就只能去帝都了。
八、*访信** 。最新的*访信**工作条例出门前有必要先学习下。

材料是敲门砖 ,满纸怨气的材料不会有人看,而这样的情形还真不少,除了自己确实能搞定的,这个钱不建议省。个人建议一般的案件在再审和之后的阶段就不要请律师了。*翻推**生效裁判绝对是最难走的一条路,不止关乎于时间,金钱。走多久在于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