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潘立超
7月15日上午,市民周女士拨打半岛都市报热线96663反映称,她当天早上在台东六路上的一家小超市买的菜和水果,周女士将菜和水果放在了柜台上再去买别的东西,结果几分钟过后,菜和水果就被几个女的给拿走了,全程被监控录下来了,周女士认为,这些东西值不了多少钱,暂时没有报警,但当时监控中显示拿走东西的人还带着孩子,给孩子的影响很差,希望相关人员看到之后能够自己还回去。
监控拍下全过程
15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周女士所说的这家小超市,周女士还在店里查看监控录像:“早晨八点左右吧,我来这里买菜,刚把买的桃子和黄瓜付完钱后放在柜台上,然后再去其他的柜台去买点别的东西,结果几分钟后回来,发现原来放在那儿的菜不见了,问店员也说不清楚,于是只好去查看监控,发现是被几个女的拿走了,而且里面还有点小招数,一看就是故意的,而且看监控那几个女的还带着孩子,做这种事对孩子的影响太不好了……”

周女士先把袋子放在柜台上。
记者在超市当中通过监控看到,当时周女士先把装菜的袋子放在了一处卖菜的柜台附近,然后周女士转身进入超市更靠里的位置,过了大约十分钟后,两位女子又出现在了此处柜台附近,其中一位穿花衣服的女子四处张望一段时间之后,将原来周女士放在那里的袋子往外一撇,然后用菜遮住,又付钱买了一些其他的东西,在付完账之后,顺手拿起了旁边的袋子一起带走。

“偷菜者”把袋子往外拿,用东西遮盖。

付钱买别的东西。

顺手拿走。
“希望她能还回去”
周女士看到这个监控上的这个情况之后,比较气愤:“这些东西虽说值不了多少钱,也就一二十块钱,但是这几个人的行为还是很让人生气的,对方在拿走之前还在四处张望,说不是故意的,我是不相信……”
通过其他时间段和其他角度的监控记录,记者看到当时这名女子还带着一个孩子和另一名女子有说有笑的走进超市,周女士认为,当着孩子的面干这种事,更不值得提倡:“东西本身并不值钱,但是这种行为确实挺让人生气,我暂时还没想报警,希望她们自己能够悄悄还回去,不要给孩子树立一个不好的形象。”
据超市店员介绍,之前他们小超市也曾经出现过一些小件物品莫名其妙丢失的现象,因为每天人流量很大,他们很难兼顾每个角度,这才装上了摄像头,但是现在就算是监控拍下来了,只知道对方的样貌,但案值太小,警方也很难立案,希望市民在购物时尽量集中注意力,避免丢失贵重物品。
违法所得应退还
针对此事,记者随后咨询当地警方,警方表示建议失主前往派出所报案,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购物时最好随手拿好购买的物品,集中精力,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大型超市一般都管理规范,防范到位,而对于一些中小型超市来说就往往被钻了漏洞,一次被“顺”走的商品价值也许不大,但积少成多,长期累积下来的损失也会令人咋舌。因此,民警提醒几种措施防范很有必要:像如在超市内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可在超市内外醒目之处张贴警示告示,起到震慑作用;由于很多中小型超市的入口即出口,安装防损门可大大减少商品流失几率;梳理出易失窃商品,将其位置调换到止损员和收银员的视线范围之内,便可以有效止损;加强对超市工作人员的防损培训,提升顾客较多、场面较乱时的关注和发现能力。
据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郝红艳律师介绍,因涉案金额不大,达不到犯罪的起刑标准,建议报警处理,由公安部门进行行政治安处罚,涉事人员拿走的食物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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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初,城阳居民邹某在超市买单前突然发现自己忘记带钱,便躲在超市角落把挑选的物品都装进自己的双肩包,初次盗窃成功让她尝到了甜头。接下来的几个月便“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对多个超市进行盗窃。每次去超市盗窃都是偷一些饮料、青菜、大米、水果、熟食或者生活用品。
2019年6月12日18时许,邹某又来到城阳区长城路旁的大型超市,因对超市“熟门熟路”,盗窃的货物塞满了整个双肩包,将背包存放在超市一楼的存储柜内,居然又肆无忌惮的拎着空包转身进入超市。随后,这名“搬家贼”在出口被民警和超市工作人员抓了现行。
目前,犯罪嫌疑人邹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城阳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