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已经去世了,生前的住房*款贷**还要继续偿还吗?我认为这个问题是很多人想问的,不管购房者死于什么,住房*款贷**都存在。很多人可能认为人死了,当然住房*款贷**也会随着人死而结束,其实真的是这样吗?实际上,真的不是这样!人死后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其*款贷**债务也由继承人继承。但具体情况必须具体分析。

不管购房者死于什么,住房*款贷**都存在
有继承人的,房屋抵押*款贷**债务由继承人继承,并继续偿还。
根据《继承法》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支付的税金和债务,纳税和偿还债务以他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于此。也就是说,如果住房*款贷**人有遗产继承人,他的继承人也必须同时继承*款贷**债务。
其次,遗产应结清其生前债务,如遗产不足,继承人可自行选择是否继续为死者偿还*款贷**债务。
然而,像抵押*款贷**这样的长期债务动辄数十万、数百万,死者死后遗产可能根本无法偿还,而其继承人也不愿意或无法为他代偿的,银行可能会要求法院拍卖死者留下的抵押房屋,并以拍卖收入来补偿自己的损失。如果拍卖抵押后还剩下,继承人也可以继承这些财产。
第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的遗产,*款贷**无需偿还。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留下的遗产,那么死者留下的*款贷**债务债务一并放弃,继承人就不需要偿还。
但是,如果抵押*款贷**的房子还没有发行票的话,房地产会由开发者处分,同时开发者也因为担保责任的关系需要向死者偿还这些银行*款贷**。
如果产权证已经完成,银行将拍卖死者抵押的房屋,并以拍卖收入偿还抵押*款贷**。不足的银行不能再调查了,更多的继承人无权继承。
另需提醒的是,由于地震倒塌,房屋*款贷**仍需偿还。由于按照《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与借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抵押*款贷**合同约定,仍有义务偿还尚未偿还的*款贷**本息。
理由是通过向银行借款的方式向开发人员全额支付住房费用,与开发人员没有关系,其余的只有与银行的*款贷**关系,房子是保证的抵押物,所以不能以房子倒塌为理由向银行偿还住房*款贷**。

人死后还要继续偿还抵押*款贷**
笔者得出的结论是: 人死后还要继续偿还抵押*款贷**,必须决定死者的财产继承人或受赠人是否愿意继承其遗产。如果选择继承,抵押*款贷**将由继承人或受赠人继续偿还;如果选择不继承抵押*款贷**债务,则可终止,但房屋也随之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