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挂户这个词是90年代才开始流行的。有一些人本来是农村户口,但因为求学、工作、入伍等原因,需要将户口从原籍地提出落到其他地方,但由于本人在需要落户的地方没有房子,也没有能落户的地方,派出所就会考虑现实情况,就会将户口落在某个虚无的地址上,以此来办理身份证。相对应的,也有很多城市居民会将自己的户口落到农村,但实际上也不会居住在农村。
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推进,*地征***迁拆**范围不断扩大,空挂户自然也被列入了征收范围。但空挂户于集体土地性质很特殊,到底该怎么补偿就成了问题。

具体的特殊就体现在:一些人的户口虽然在征收地,但其人在这里并没有宅基地,也没有承包地,更没有房屋,也就是说,除了户口外什么都没有。但是大家都知道征收能够给予补偿,空挂户的户口地址被划分在*地征**范围,自然也想要分一杯羹,这种时候要怎么判断补偿情况呢?今天我来说一说。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空挂户”在征收时究竟有没有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多个实际*地征**情况作出过相关指示,首先要先判断当事人是否属于空挂户,如果当事人看着是空挂户的情况,但的确能够提供出在集体土地上进行了生活生产,这点便不属于空挂户了。还有一类是属于人虽然与村外的人结婚,但并没有将户籍迁出,或者应该迁出但还没有迁出的情况,自然就无法证明当事人放弃了在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也无法证明当事人已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受成员待遇。这类情况,行政机关将村两委出具常住户证明作为认定当事人是否属于“空挂户”的决定性标准,如果没有相关事实根据以及法律依据,那么当事人就不属于空挂户,就要给予*迁拆**安置补偿。

简单点说,空挂户如果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那么在征收的时候,就有安置补偿的权益。
1、因长期在外没有回家形成的空挂户。因为很多人是出于生活各方面考虑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导致的原住村民长期在外不能回家,但户口还留在原籍地并没有作为任何迁出而形成的空挂户。
2、因婚姻嫁娶的原因形成的空挂户。很多人因为婚姻嫁娶离开了原住地,但户口却没有跟着迁出,还留在原籍地的空挂户。
3、“口袋人口”而形成的空挂户。这部分群体主要涉及的都是学生群体,他们因为读书将户口迁出,由学校统一安排,但在毕业后没有就业的时候,有些学生的户口还留在学生,而有些学生的户口则被放在人才中心,有的学生户口就只能带在自己身上,这就成了“口袋户口”。
我在这里想提醒大家的是,当我们有充分且合法的理由在征收*迁拆**可以获得补偿款,那就一定要为自己争取,抓住提高生活水平的机会。如果不懂*地征**的情况,可以联系律师,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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