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的痛苦不单在于情绪低落,悲观绝望,更在于一次又一次的复发。抑郁症是一种非常容易复发的疾病,每一次复发都让患者和家属痛苦不堪,殚精竭虑。
临床工作中,不管是患者,还是家属,就诊时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医生,我的抑郁症又复发了,该怎么办?这一次服药多久,才会见效啊?每次听到这样的问题,我都能听到患者和家属内心的呐喊,“大夫,我实在受不了了,赶快救救我吧。”

其实,抑郁复发有很多原因,我觉得这其中有部分患者是因为不会吃药。
首先,抗抑郁药物的治疗,根据病情和药物不良反应的情况,大部分需要逐渐加量。各种抗抑郁药物要想有效,一般情况下,首先得加至最小的有效剂量才行。很多患者和家属看了一次医生,服用的一直是初始剂量,很可能很久都看不到疗效。
所以,抑郁症的药物治疗,一定要遵医嘱不断定期就诊,及时调整药物剂量。有的抗抑郁药物的最小有效剂量,可以在药品说明书上获得。

其次,在加量至有效剂量的基础上,各种药物的起效速度有快有慢,有的药物1-2周可能就开始起效,大部分药物则需要2-4周,充分起效则需要4-6周。
常见的情况是:医生会根据病情和药物治疗的安全性、耐受性等,逐渐加量抗抑郁药物,甚至常常需要加至足剂量、维持足疗程来治疗。
有些研究和专家建议:如果有效剂量的抗抑郁治疗2周,抑郁症状无改善,有时候就需要考虑调整治疗方案或换药。
在实际临床治疗经验中,有的住院患者给药1周内就开始起效的也不在少数,每一种药物起效时间与药物特点和剂量有关系。

也有很多人会发现,服用抗抑郁药物以后,很多抑郁症状,例如失眠、食欲减退等,很快就见效改善了。但是,某些抑郁症状,例如情绪低落、高兴不起来等,则需要稍长的时间,而思维敏捷、兴趣广泛等方面的恢复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行。为什么呢?
抗抑郁治疗的疗效评价标准包括:起效、有效、临床治愈(或缓解)、和临床痊愈(或康复)。
起效是指抑郁症状改善程度达20%以上;有效则指抑郁症状至少减轻50%;临床治愈是指抑郁症状完全消失;临床痊愈则指患者完全恢复正常达6-12个月。
医生对药物见效的临床评价,要比患者和家属更加细致,医患沟通的时候,一方面患者需要告诉医生自己想问的见效,是怎样的缓解程度算见效;另一方面,医生也要做好沟通,例如上述疗效评价标准中临床治愈这个概念,患者及家属经常容易发生误解。患者以为的临床治愈,是完全好了,甚至再也不会复发了。但医生评价认为的临床治愈,一般指临床抑郁症状的完全缓解,并不是指患者各项功能状态、生活质量、情绪控制能力、幸福感和满足感等方面的整体恢复正常。

从抑郁症的见效过程来看,抑郁症是一组临床表现,它不仅仅是情绪低落,而是包括了基本生理活动的减退,例如食欲性欲的减退或缺乏,入睡困难或早醒等睡眠障碍和精神活动的减退,例如思维的迟钝、注意力和记忆力的损害等。
抑郁症的康复、抗抑郁药物治疗的起效,一般是从基本生理活动的康复开始,逐渐才到精神活动的康复。
所以,抑郁症患者千万不要一看吃喝有起色、情绪有好转,就着急去复学或上班工作。
抑郁症药物治疗的见效,不仅仅是体现在促进抑郁症状的缓解,还体现在有助于减少病情波动、预防复发和长期的心理、社会功能的康复等诸多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