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看一下精神分析式的家庭治疗。精神分析在心理学中的地位极高,也是很多心理学爱好者和从业者学习心理学的基础。而在家庭治疗的各个流派中,精神分析取向的家庭治疗地位也是很高的。下面我们来重点讲解一下精神分析式的家庭治疗理论。

精神分析式的家庭治疗,主要有三大流派:经典精分理论取向,客体关系理论取向和自体理论取向。
(一)经典精分理论及驱力理论取向的家庭治疗:关注每个成员的潜意识以及家庭交互作用,虽然是在家庭治疗的取向下,但是经典精分理论与个体心理治疗并无根本上的区别,主要还是关注移情,阻抗和防御机制。以个人成长和顿悟为主要的治疗目标。因为我们主要谈到的是家庭治疗,因此就不多做解释了,关于经典精分理论个体治疗的书籍有很多,可以自己去找找看,以后我会在别的文章中详细解释移情,阻抗和防御机制,毕竟这三个内容也是非常重要的。
(二)客体关系理论取向的家庭治疗:结成婚姻的两个个体,每个人都把一份各自而独特的心理遗产带入了共同的家庭中,心理分析是探索个体最深层的无意识,而家庭治疗是社会关系的研究,强调寻找满意的人际关系。现实中我们与他人的关系,是部分的建立在早期经历的基础之上的,过去仍然生活在人们的无意识中,并在无意识中继续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客体关系理论是心理分析和家庭治疗之间的桥梁,客体关系理论研究的是早年关系残留的内在客体。
客体关系治疗强调人们对客体依恋和关系的根本需要,其家庭治疗积极探索个体内部和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力量,尤其致力于早期行为中失败的关系体验,特别是母子间的交互作用。
客体关系和原生家庭治疗强调人际之间和个人内部的关系。它认同精分对个体内心世界的理解,重视个人生活的社会背景,特别是对形成个人行为起决定性作用的早期家庭关系,主张内心和交互作用对家庭生活的动力必需。即夫妻双方都要处理其从原生家庭带入婚姻中的一些未能解决的问题。其认为人们所选择的伴侣并非是想要的,而是需要的,是另外一方激活了童年无意识爱恋的梦想,但也可能出现糟糕的内部客体使旧恨重新被投射出来,回到糟糕的原生家庭模式。
婚姻失调的一个主要根源就在于投射性认同,配偶将自己身上否认的方面投射到对方身上,然后开始与对方的这些特质作斗争,儿童在父母的投射中,可能被赋予了不恰当的家庭角色,因而孩子身上的症状行为可能只是一种更基本的婚姻冲突的外部表现。(鲍恩式家庭治疗,称之为三角关系。)
原生家庭治疗常有一种复原功能,使家庭成员之间重新连接,允许参与者将其他成员看做真实的人,而不仅是家庭所赋予的角色,通过对对方想法的正确理解,或许可以成人角度重新解释过去的事件,原来的不和可能被弥补,代际会谈为原谅、和解、接受和解决问题,提供一个机会,最有利的就是他帮助家庭成员学会了一定的技巧,去改善将来的家庭关系。

代际会谈指,召集配偶双方各自原生家庭成员,提供一个将过去的误解和长期的不满解释清楚的机会。(但在临床中,这个不容易实现,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会阻碍整个家庭所有成员共同来到咨询房间中。)
客体关系家庭治疗其理论核心是把家庭作为一种关系的连接,此连接对家庭成长及每个家庭成员经历家庭生命的发展周期起支持或阻碍的作用,婚姻被看做与早期母婴关系相类似,作为婚姻关系中的成人,每一个人都在寻找一种对看护人的永久性依恋。(依恋理论)
其治疗目的是提高夫妻双方的包容能力,主要从以下方面几个入手:
1.识别和重塑夫妻的交互性投射认同和投射认同;
2.提高夫妻的支持能力,满足彼此对依附和自主的需要;
3.恢复核心的支持关系,提高理解能力;
4.促进双方的个性化能力和满足分化的需要(此目标可能包括个别治疗);
5.提高夫妻对胜任目前发展任务的信心。
在治疗中对治疗师的需要是,治疗师要成为夫妻可以使用的包容体或过渡客体,要有较强的焦虑耐受性,要保持中立,要注意既不远离,也不满足,比较随和,必要时提供知识,保持距离,通过自己反应来理解问题所在,要保持非指向性倾听,注意无意识主题,逐渐清除其不良的沟通模式,为其提供专业帮助。

在治疗中,治疗师需要做到:
一)倾听无意识,关键是倾听沉默和非语言沟通,包括一些躯体语言,保持注意。
二)保持中立
三)创造心理空间,主要由治疗师包容能力完成
四)使用治疗师自体
五)处理移情和反移情
六)揭示其防御和焦虑
七)修通
八)处理特殊事件(创伤外遇等)
九)结束
其整个过程中的解释技术和客体关系的个体心理治疗大同小异,强调创造一种共享的支持性环境,一种完全有益的治疗氛围,作用就是在其所有的参与者之间建立一种信任和关怀的气氛,这点至关重要,是疗法的关键因素。
成功的治疗不是以被认定病人症状的减轻来衡量,而是以家庭的领悟力或自我理解力的增加,以及它对发展性压力的驾驭能力的改善来衡量的,客体关系式家庭治疗师的根本目标,就是使家庭全力支持每一个家庭成员对依恋,个体分化和成长的需要 。
客体关系理论中要注意的几个术语是
客体与主体相对应,指某个个体的意愿、情感、行为所指向的人(或物)。
部分客体,初生婴儿只能根据他所体验到的客体的好与坏来代表这个客体,您体验到的只是客体的部分特征,故称之为部分客体。(比如满足吃奶愿望的妈妈是“好妈妈”,而不满足的就是“坏妈妈”。)
完整客体,当婴儿能够同时体现到客体既能给他带来的满足,又会使其受到挫折等多面性,是将客体作为一个完整性的整体的体验。即为完整客体。
过渡性客体,婴儿意识到与母亲的非共生性后,为缓解由此引发的对现实的焦虑与孤独感而创造出来的一个部分主观取向,部分现实取向的过渡情景,(比如说玩具,甚至入睡前某种特定的物品或声音,比如很多女性婴儿的毛绒玩具,芭比娃娃等)。
客体表象,指客体在个体内部精神世界的反应,个体体验到的客体与现实环境中的真实客体并不完全吻合,决定个体对该客体的内在感受和现实关系是这个内在的客体表象。
自体表象,指个体与客体相处时有关自我的精神表达,这种自体表象可影响个体对自己的评价,以及在现实中如何发展或处理他人与环境的关系。
分裂,同时包含正常的心理发展过程和防御过程双重含义:
1.心理发展,分离意味着婴儿可以借此机制来处理那些对他而言仍显混乱而不连贯的早期生活体验。
2.防御,婴儿无力将其对客体体验整合为一个完整的客体经验时,分离帮助其选择性的保留一部分情感体验,而避免焦虑,从而形成所谓的部分客体表象。
共生,指婴儿对母亲处于一种未分化的融合状态的内在精神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