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胡明兵
近日,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某贫困户向本报记者反映,2017年,由于自然灾害他家房屋漏水漏电,多次向市、区、镇村干部反映,可是各级干部互相推诿,不负责任,2年过去了,没给他这个贫困户解决好安全住房问题。
记者随即联系了该村支部书记,得到的却是另一个版本的“事实”:该贫困户是脱贫户,现在居住的房屋有点漏水,但绝不存在坍塌危险,村里多次提出要给他维修,该户不同意,要求镇村直接在二楼顶上给他加盖三层,这样一来,维修的费用将大增。况且,该户房屋处于*迁拆**范围内,迟早要*迁拆**,加盖三层很浪费,扶贫资金有限,应该用在刀刃上。
村支部书记告诉记者,该户不同意村里的维修方案后,村里提出让他家搬迁至村里统一规划的安置点,已给该户划了两处宅基地,该户又不同意。该户希望能在他自找的那块地上建房,但那块地属于另外几户村民所有,镇村没有权力强迫村民让出土地给该户建房。就这样,问题就一直拖下来,并不是镇村不给他解决问题,实在是无力解决。
该村支部书记还表示,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他们对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给予了很多关心和帮助。贫困户的诉求,比以往得到了更多的满足,但部分贫困户的诉求超出了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镇村无法满足,贫困户多次*访信**,让镇村很被动,这个贫困户就是个很典型的例子。
让记者颇感惊讶的是,记者将村支部书记的意见反馈给该贫困户时,他对维修和搬迁宅基地等事实和村书记的叙述分歧不大,但他坚持认为,镇村就是不愿意给他解决问题,如果愿意,肯定能做好其他村民的工作,把地让给他建房。如果村里愿意的话,早就把他的第三层房屋建好了,这就是基层干部不作为。
其实,客观地说,镇村干部在处理这一事情时,并没有多少过错,对于一处即将要*迁拆**的房屋,政府出资加盖第三层,确有浪费之嫌,尤其是在目前并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其次,镇村已经为其提供了规划点的宅基地,该户不同意,希望能在自己看中的地点建房,然而该户又无法协调好与其他村民的关系,寄希望于凭借自己贫困户的身份让镇村干部出面为其拿地,这个要求也不尽合理。
贫困户自身能力相对较弱,在解决住房安全等问题时,所提的要求应该合理合法,不能超出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更不能用“特殊身份”给镇村施压,这样只会让问题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