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里百科词条: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在搞清楚公租房如何申请之前,需要搞清楚,啥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租房是国家的房子,是为了满足一些特殊人群提供的房屋,公租房的申请还是有一定规定的,需要符合条件的人群才能有居住权。那么2021年公租房新政策包括什么内容呢,每一年公租房的政策是不一样的。那么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证件呢,这些问题对于想要申请公租房的人群来说有一定的帮助,大家可以参考这些内容。
那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呢?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2021部分城市公租房新政
(一)2021北京市公租房新政
1.公租房资格设“有效期”
2021年4月29日,北京住建委发布了加强公租房资格复核管理通知,提出拟设立公租房资格“有效期”制度,对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的家庭开展定期资格复核。
2.公租房备案复核
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的家庭,需要在轮候期间进行资格定期复核。每满24个月复核一次,并提前1月主动申报。复核内容包括家庭人口、户籍、收入、财产等情况。
(二)2021上海公租房新政
1.房源要求和标准
公租房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套均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
2.规定准入条件
一是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3.优先保障对象
优先人才类及二孩家庭等。另一方面增加公租房配套合租和宿舍型房源配置,满足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就简住宿需求。
(三)2021石家庄公租房新政
1.申请资格
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房源区域
主城区包括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市内四区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
(四)2021天津市公租房新政
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居民户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的家庭。
2.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居民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三万元及以下、人均财产十一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十二平方米及以下的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证件
(一)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工作。
(二)申请材料如下: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
2、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
3、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4、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证明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退休证明,住房分配证明。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保证明。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综合整理 具体政策以各地信息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