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团买不了高铁票 (微信怎么买不了高铁票)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王某和刘某双方驾车发生碰撞,交警判定刘某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被评定十级伤残。案件发生后,吴桥法院判定刘某赔付王某12万余元,考虑到刘某家庭并不富裕,双方达成长期和解履行:当场赔偿4万余元,剩余8万余元以每月500元的形式偿还。

谁知在最后9个月,被执行人刘某动了不还钱的歪心思,藏匿踪迹,并以“假离婚”的形式转移财产,导致申请人王某不能要回欠款。随后申请人向吴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吴桥法院接到申请后,决定采取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接到申请人的来电,称刘某在某地出现,吴桥法院执行局干警当即赶到现场,对其释法析理,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刘某不以为然:“俺没钱,俺离婚了,媳妇孩子都不跟着俺了。”

在执行法官告知其拒不执行将采取拘留措施时,刘某仍旧表示“你拘留俺,俺也还不了”,甚至提出“法官,俺没钱,俺孩子学习好,今年高考考了600多分,以后等俺孩子毕业有出息了,让俺孩子一下给他还清。”

见此情形,执行法官向刘某表明法律不是儿戏,执行不容挑衅,履行还钱义务更不容懈怠,并以案说法,详细阐明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被列入失信名单对今后正常的社会生活的影响。

通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理、讲情”,被执行人似乎已经察觉到强制措施的威力,又问道“法官,俺送俺孩子上大学去的时候买不了高铁票,跟这个有关系吗?”

得到执行法官肯定的答复后,刘某一转不还钱的态度,拿起手机,给他已经“离婚”的妻子打了一个电话,当场支付了4500元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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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是指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人。行为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恶意抗拒执行的,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