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我丈夫因为诈骗被公安局抓走了,很多人联系不上他就来找我,我才发现他在外面借了很多钱。
我:所借的款项你知晓吗?
杨:我不知道。我俩是二婚,才结婚两年,可是他们都来找我,让我还,我想问问应该还吗?
我:夫妻共同债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外产生的债务。首先你要区别一下债务发生的时间,在你们登记之前的一般情况下都是他的个人债务。
杨:结婚以后他也借钱了,这个需要我还吗?
我:首先,婚后对外所产生的债务你是否签署了书面文件如欠条,担保合同等;第二,要看你是否明确晓知该笔借款;第三、你是否明确表示过承担该笔借款 ;第四、借款是否用到你们家庭日常生活里,如还房贷,给孩子交学费,交生活费等。
杨:这些钱我真的不知道。我带个孩子,他没有孩子,我觉得这样对我的孩子能好一点所以才和他结婚的。但结婚以后他也不好好过,也不往家里拿钱,有时候我也和他吵,但也没什么办法。
我: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些欠款你没有签署过任何书面文件,也没有承诺过还款,也没有用在你们家庭支出上,而是他花在了别的地方,你是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的。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欠款用在了你的家庭支出上,也就是你在此获益了,你就要承担还款义务。
杨:欠条我肯定没签过,他们如果起诉我,怎么办?
我:要积极应诉,收集一些你与你丈夫之间银行卡、微信等往来账目,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等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你丈夫名下银行卡的流水等。
夫妻一方被负债的情况有很多,很难避免。但1、应与对方多沟通,了解对方的工作和接触的圈子,做到心中有数;2、对外不要签署任何文件,也不要随便做出承诺;3、家庭进账、支出最好进行记账。4、掌握夫妻共同财产凭证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等;5、必要时可以对婚内财产分配、家庭支出如何分担进行约定;6遇到问题积极面对,积极应诉。
-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