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近期8起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例,涉及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上高架行驶” 违法行为。
违法案例

违法时间: 2023年9月11日
违法地点: 郎溪路与北京路北上桥口北向南卡口1
违法车辆: 蓝皖 M9**31
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上高架行驶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违法时间: 2023年9月18日
违法地点: 郎溪路与南淝河路西上桥口西向东卡口2
违法车辆: 蓝皖A2**56
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上高架行驶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违法时间: 2023年9月18日
违法地点: 包河大道高架北入口
违法车辆: 蓝皖A4**89
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上高架行驶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违法时间: 2023年9月18日
违法地点: 南北一号高架南入口
违法车辆: 蓝皖 A5**LT
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上高架行驶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违法时间: 2023年9月18日
违法地点: 铜陵路高架站前路东上行匝道
违法车辆: 蓝皖A7**M0
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上高架行驶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违法时间: 2023年9月18日
违法地点: 裕溪路高架东二环东上道
违法车辆: 蓝皖AA**D0
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上高架行驶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违法时间: 2023年9月18日
违法地点: 郎溪路与北京路北上桥口北向南卡口2
违法车辆: 蓝皖AE**95
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上高架行驶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违法时间: 2023年9月18日
违法地点: 郎溪路与南淝河路西上桥口西向东卡口1
违法车辆: 蓝皖AV**W7
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上高架行驶
处罚:罚款200元,记1分
货车“上高架”的危害
1、大货车质量普遍偏大,甚至会有部分车辆存在超载,一旦上了高架,将会对桥梁结构带来伤害,缩短桥梁寿命。
2、由于车辆载重较大、车身较高,造成车辆刹车距离长、重心高,在高架桥车速较快的情况下,遇有紧急情况,极有可能造成车辆失控,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3、货车车厢内载有货物,如遇货物固定不牢或是出现意外,造成货物洒落,极有可能对其他车辆行驶造成影响,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哪些车辆不能上高架
《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高架道路和上跨式立交桥,禁止行人和下列车辆通行:
(一)摩托车、非标准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以及其他非机动车;
(二)特型机动车、重型和中型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
(三)拖拉机、变型拖拉机;
(四)货运车辆、大型客运车辆;
(五)悬挂试验车临时号牌的车辆。
公共汽车、单位交通车以及从事高架道路和立交桥养护、维修、保洁作业的专用机动车除外。
警方提醒
下一步
合肥交警将进一步加强
高架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特别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
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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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