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拿到香港身份的方式有很多种,留学、工作等等。再拿到香港永居后,如果要申请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就需要注销之前在中国内地的公民身份证。

这时候如果需要将之前在内地登记的证件信息更改为香港居民身份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信息、车辆驾驶证、社保医保信息、婚姻登记信息、房产证等等,需要在香港办理一份《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即声明自己之前持有的中国公民身份证和现在持有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和回乡证为同属一人
为了办理该公证文件,一般需要提供下述文件:
1. 单程证原件或中国护照原件显示是移民入境的证明2. 公安局出具的大陆身份证的注销证明原件3. 之前持有的大陆身份证复印件4. 当前持有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原件5. 当前持有的回乡证原件6. 如果有改过名字,需要提供改名契原件
香港同一人公证办理流程:
1、找到具有委托公证资格的香港律师(即“委托公证人”)出具“同一人”证明。
2、拿到“同一人”公证后,携带身份文件回到内地有关部门或机构办理有关的诸如变更登记等手续
办理时,申请人需要当着律师(委托公证人)的面,签署声明书。
在经委托公证人见证签署后,律师(委托公证人)会将公证文件递交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签(这是中国司法部在香港的窗口单位,简称“中法”)。只有经“中法”加签后,公证文件才能在内地使用。
注意:
①该公证文件需要申请人亲自来香港在中国委托公证人面前签字,不能视频公证或找人代签
②如果您目前还没注销中国公民身份证,请记得之后注销的时候要保留中国公民身份证的复印件(最好是彩色扫描件)以及公安局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以及当初移民来香港的所有相关签证文件原件(例如单程证或中国护照),以防之后办理该公证的时候因为文件不齐全而无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