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公安:张冠李戴来冒充 全假身份监所中

(河南经济报记者张治中 通讯员肖书鼎 周美娇)为了开大车跑运输,但自己的驾驶证准驾不符,怎么办?“脑洞大开”的他,想了个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妙计”,结果被桐柏公安交警识破。3月11日,桐柏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月河公安检查站查获一起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居民身份证且准驾不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张冠李戴犯了什么罪,张冠李戴属于什么事件

当日,桐柏公安交警大队月河中队民警在月河公安检查站内检查过往车辆,14时3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川R71XXX重型半挂牵引车驶入检查站。民警上前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提供叫“贾某”的驾驶证材质粗糙,存在异常。民警在辨别过程中,该驾驶人神情紧张,还用眼睛偷瞄了几下民警手中的证件。凭着民警多年的鉴别经验,敏锐地察觉该驾驶证一定有问题! 民警现场通过移动警务终端PDA查询,发现贾某,四川省达州市人,准驾车型:A2,系吸毒人员。

民警随即让驾驶人拿出身份证作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证与身份证照片与眼前的驾驶人为同一人,内容与驾驶证信息完全吻合,看似毫无纰漏,但民警仍肯定有“猫腻”。经仔细查看,细心的民警发现驾驶人提供的叫“贾某”的身份证也存在伪造嫌疑,于是民警依法将该驾驶人带至询问室作进一步调查。

经核查身份信息,查询到的照片却与眼前的“贾某”判若两人。民警当即断定:眼前的驾驶人出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双双存在问题!

“驾车人的真实身份是谁?静待“迷雾揭晓”。

民警询问

“你家是哪的”

“四川的”

“四川哪的”

“忘记了”

忘记了,一个人怎么能忘记自己的地址呢?

经查询,该驾驶人真实身份为陈某,四川省旺苍县人,准驾车型B1B2,驾驶证状态:超分,逾期未审验、停用,驾驶证已被记25分。

当陈某看到电脑屏幕上的信息时,终于承认了违法的事实。据陈某交待,为了开大车跑运输,陈某的B1B2驾驶证不具备驾驶开重型半挂车的资格,于是想了个“妙计”——“套证”。 为了让驾驶证更“逼真”,路上运输顺利蒙混过关,于是在网上购买全套,即假驾驶证、假身份证。在路上“瞒天过海”将近一年,没想到被经验丰富的桐柏交警查获。

这陈某出示的不仅驾驶证是假的,竟连身份证也是假的!简直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可笑的是,使用伪造的证件竟然还是吸毒人员的,这次要悲催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陈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记12分,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对陈某的驾驶证记24分,加上之前的25分,其驾驶证记分已高达49分,将面临满分学习及科目一和科目三重新考试,同时办理降级后才能正常使用。桐柏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陈某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其持有的伪造、变造驾驶证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5000元。对其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移交辖区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予以处理。

陈某使用“套证”妙计把自己“套”进了拘留所,这 “妙计”真不妙,搬起石头砸住了自己的脚。

套用他人驾驶证不仅扰乱公安机关对公共安全的管控,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因驾驶证不足以驾驶重型车辆而套用驾驶证不仅严重干扰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还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且还侵害了被套用人的合法权益。正常合法驾驶证在被套用后,在车辆交通违法、事故处理等方面,给被套用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机动车,根据自己的准驾车型驾驶相应的机动车,切莫心存侥幸,伪造证件,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