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老职工
我是沧州市**医院盐山医院一名普通职工。市**医院自2017年全面托管盐山顺*医院,原盐山顺*医院职工23人于2017年10月经过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面试后决定全部留用,并被命名为留守人员。该部分人员自17年至今,由市**医院统一管理,任职于医疗、行政后勤各岗位。留守人员工资由市**医院统一支付,但保险在顺*医院名下缴纳。此期间,市**医院多次拒绝留守人员转正诉求,口头承诺待医院全部收购完毕后统一过渡,且市**医院与盐山顺*医院收购协议中涉及人员留用问题特别注明“择优录取”。自2017年至今,留守人员以每个月工资2800元,无其他奖金补贴,与正式职工收入显著差距的情况下,坚守医院任劳任怨。28日下午由市**医院工作人员口头宣布通知,23名留守人员不符合中心医院留用标准,尽快交接手头工作,工资仅结清至2024年3月份。因停用留守人员,致使3月29日部分科室无法运转,包括:医院医保科停科(仅1名留守人员工作);120车辆运行困难(司机仅3名留守人员)。在此,特申诉一是要求恢复留守人员工作岗位,按合同要求和承诺正式录用人员,并自医院开业计算工龄。二是按照同工同酬法定要求,参照同岗位人员补齐工资差额。特请领导关注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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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认领交办
2024-04-0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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