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医疗器械领域,医护人员可以申请专利的创新成果包括对器械的结构、材料、功能、系统、应用、外观的改进;
在药物领域,可以申请专利的创新成果包括对药物组分、结构、制备方法、剂型、用途、包装的改进。
这里要特别指出,医学领域的创新成果经常会涉及《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的“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作出该规定的考量在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涉及基本*权人**的保障和社会整体福利的提升。
如果给予某些“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垄断实施权,在对患者使用新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前,医生还需检索这种方法是否侵犯专利权,最终或导致某些病患得不到有效治疗。
当然,当创新成果是一项疾病的诊断方法或治疗方法时,虽然疾病的诊断方法或治疗方法本身不能申请专利,但用于实施疾病诊断或治疗方法的仪器或装置,以及在疾病诊断或治疗方法中使用的物质或材料则可以申请专利。
举个栗子:
一种“血管内冲击波钙化处理技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用以实施“冲击波钙化处理技术”的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耗材以及配件辅料等相关产品则属于可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可申请专利。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切对外科研合作中均应对知识产权归属进行明确规定!
无论是否以转化为目的,一切对外合作均应对知识产权权属进行(可以是框架性)约定,对未来的成果转化进行储备,同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