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宠物龟被判 (卖宠物龟判刑)

生活中不少人喜欢饲养宠物,其中包括可爱的龟,但是,并不是所有龟都可以当宠物饲养。

10月9日,记者从新市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首府有三名小伙分别从网上购买了花纹很好看的陆龟当宠物,不曾想买来的竟是濒危的珍稀陆龟,三人因为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检察机关向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调查,90后小伙张某是乌龟爱好者,平时常在网络上关注一些销售乌龟的商家和直播账号。2019年年底,张某在直播间看到商家在卖苏卡达陆龟,卖家表示这是人工繁殖。张某见乌龟模样可爱很喜欢,于是花720元的价格买了一只(后经鉴定为胫刺陆龟)。

在这之前,张某还以480元的价格网购了一只红腿陆龟。后来看到有网友说没有饲养证是不合法的,张某就想把红腿陆龟转手卖掉,于是在一个陆龟交友群中发布了出售信息,群员王某以750元的价格买了红腿陆龟。

王某也是一个陆龟爱好者,2018年,王某的一名同事将一只辐射陆龟(经鉴定为辐纹陆龟)寄养在了王某处。

王某后来还通过微信从网友李某处以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赫曼陆龟(一个多月后死亡)。而李某贩卖的赫曼陆龟则是在2018年底从网上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的购买的两只,卖给王某的是其中一只。

今年2月,王某担心自己养陆龟的行为被发现,于是找到买家,以7000元的价格将辐纹陆龟、红腿陆龟、饲养箱、龟粮一并出售。

案发后,经专业部门鉴定,涉案的辐纹陆龟价值5000元,红腿陆龟价值2500元,赫曼陆龟价值2500元,胫刺陆龟价值2500元。上述四种乌龟均被列入2017年1月2日生效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经警方侦查中发现,张某三人明知饲养和买卖的陆龟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知道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不允许私自买卖。三人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

延伸:

珍稀陆龟属于属于濒危野生物不得擅自买卖和饲养

新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赵黎明介绍,很多爱龟人士觉得,龟是很有灵性的宠物,所以买陆龟做宠物。殊不知,部分花纹美丽的陆龟是世界珍稀陆龟,属于国际濒危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不能私自喂养、出售、运输、贩卖。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市民,只要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管是否以牟利为目的,个人饲养而非法收购,只要没有林业行政部门的审批手续,都是犯罪行为。即便人工繁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同样都受法律保护。且法律条款没有规定数量下限,只要非法购买一只保护动物,就是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