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伦理和专业能力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能前进。新手可能把伦理实践和专业实践分开来看,认为讲伦理只是保护自己,保护来访者的堤坝而已,是防御性的,没有认识到只有两者都能达到一定的水平才能算有专业胜任力。随着专业实践时数的增加,经验的积累,咨询师对专业伦理的认识不断提高,伦理素养也逐步提高。咨询师更有能力将个人伦理和专业伦理进行整合,实现专业和个人的同一性。最后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最高境界。这不仅仅是专业伦理水平的提高,也是专业胜任力的提高。这样的提高不是记住了一些清规戒律这么简单,应该是融入了专业、环境、伦理等各要素,将专业目标,职业抱负与个人生活哲学整合起来的一个状态。
伦理守则五大原则包括善行原则,责任原则,诚信原则,公正原则,尊重原则等。第一大原则善行原则,如果拒绝和一个来访者咨询是不是善行?这就要看对来访者是有利,咨询进行到一半,由于有更加条件优厚的咨询活动邀请就停止这个咨询肯定是对来访者有害的,给来访者带来二次创伤,这肯定不是善行。明知自己的能力接不了也当做锻炼自己去接而不拒绝也不是善行,这个时候拒绝就是一个善行。这种情况也涉及到责任原则,作为专业人员,必须认识到不可能具有普遍意义的胜任力。作为咨询师,不可能为所有的来访者提供服务,每位专业人员都有各自擅长的服务领域,这是基于自己所接受的专业训练,实践积累以及督导指导逐渐获得的专业胜任力。对于自己不擅长提供服务的群体或者问题,咨询师要承认自己的局限。这样的承认是不简单的,得有深厚的伦理素养,因为难免面临着诱惑。一旦抵御不了这样的诱惑,那就是那来访者当小白鼠,自己还获益。浪费了来访者的金钱不算,还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专业能力的缺陷给来访者带来伤害,继而对整个咨询行业带来损失。而这就涉及到伦理第三大原则,诚信原则。商业活动中讲究童叟无欺,诚实经营。在咨询活动中,我们能不能坦诚面对自己的不足,不提供自己无法提供的服务,这也是一种考验。这不仅仅是个守住戒律的问题。也是一个咨询师人格成熟的问题,如果这方面做不好,需要的不仅仅是多多学习伦理守则,还需要个人成长,比如去做个人体验等等。
伦理守则第四大原则是公正原则,指公平待遇权,即来访者被公平对待的权利。不得因其年龄、性别、种族、性取向、宗教信仰和政治立场、文化水平、身体状况、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歧视对方,咨询师应该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服务对象。这样的原则似乎简单明了,一视同仁嘛,其实不然,要做到一视同仁并不仅仅是意识层面的事,有时候你想做到一视同仁但你潜意识层面的选择自己是意识不到的。这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这和咨询师个人的成长经历,受到的教育,文化环境等等都有关系,所以要遵守公正原则还需要不断地自我修养放空自己才行,不是只要记住规条那么简单的事。同理,要做到尊重原则也是不容易的。尊重,意味着把来访者作为有思想感情、内心体验、生活追求和独特性与自主性的活生生的人去对待。尊重来访者,不仅仅是咨询师职业道德的起码要求,也是助人的基本条件。尊重,应当体现为对来访者现状、价值观、人格和权益的接纳、关注和爱护。罗杰斯非常强调尊重对咨询的意义,为此提出了著名的“无条件尊重”的观点,并将其列为使来访者人格产生建设性改变的关键条件之一。他认为,为了得到帮助,来访者需要知道你是否能够理解他们的想法及感受,如何看待他们的现状及过去。根据双方接纳和了解的程度,来访者开始透露自己的情感和要求。如果来访者感觉你要居高临下地改造他们,很可能因感到压力而拒绝你的帮助。由此可见,伦理素养的提高其实也就是专业能力的提高。而专业能力的不断提高本身也是咨询伦理的基本要求。这两者就如同做人和做学问的关系,做不好人也就做不好学问,就如同清华大学的校训就是厚德载物,自强不息。两者不可偏废。历代修行人一向更注重道而不是术,要知道诚于内而显于外,来访者虽然看中咨询师的专业能力,但咨询师骨子里透露出的修养和德行来访者也是能嗅到的。要让人能待得住,留得长,灵魂的香味是最重要的。也只有这样,来访者才能在这里得到好的成长,得到好的熏陶,重新出发。
我曾经在武汉东方明见以人为中心疗法连续培训项目中听过贾晓明老师的咨询伦理课,也在咨询师之家网络平台听过徐凯文老师的系列咨询伦理课,也在南京的中法班听过马向真老师的晚间伦理讲座课,又在上海中法班详细听了一次安芹老师的咨询伦理课。俗话说温故而知新,多次的伦理课程的学习,让我对咨询伦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过去对伦理的认识只是停留在固守伦理的原则,不犯一些严重的错误的水平上,对咨询伦理的认识还是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其实应该秉持让其成为职业行为的主导的伦理态度。说明我之前对咨询伦理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认为自己应该不会反严重的错误,所以咨询伦理和自己关系不大。经过学习,我认识到,咨询伦理和每一个咨询师息息相关,这不仅是对咨询师和来访者的保护,还是一个咨询师专业胜任力的基石,没有这样的基石,心理咨询便是沙滩上建高楼,建不高的,就算建高了,但越高越是意见危险的事。我们经常说,我们不是面对来访者的症状,而是面对的来访者这个人。来访者也不是面对我的咨询技能,而是面对我们这个人,我们的操守,秉性,道德水准,伦理规则,甚至法律见解都融化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我们是在为来访者考虑吗?我们是在担负助人者的使命吗?来访者来到我们这里,和我们待上一段时间,甚至很长一段时间,他们能在我们这里获得滋养和成长吗?我们是不是只在考虑自己的得失?自己的荣辱?我们到底把来访者放在什么位置?这些都不需要自己讲的,来访者能够嗅到,也会深受影响。我们需要准备的不仅仅是专业能力,更需要准备好一个健康,健全,成熟的人格,如果没准备好,怎么就能说这不是在犯一个严重的错误呢?
记得在一次案例督导时,仇剑崟老师曾经说过,在咨询过程中,相对于来访者咨询师如果说是妈妈的角色,那么咨询设置就是父亲般的存在,对于来访者地健康成长来说,有妈妈的和呵护和陪伴是不可缺少的,但是没有爸爸的存在,来访者也不能健康成长,对设置的内化是来访者成长的重要一环,任何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需要有所为,但也需要有所不为,没有后者也将困难重重,寸步难行。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咨询伦理是规矩,但我们不能将其视为束缚,而应该将其视为骨骼,框架,没有这些,人不能成其为人。
最后要说的是,伦理议题并非都有一个标准答案,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新的伦理议题不断出现,伦理守则也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这就需要我们咨询师在掌握咨询伦理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创造性的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服务好来访者,为我们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