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去世了卖房协议还有效吗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违约金怎么赔偿)

生活中,意外常有发生。如果与老人签了卖房协议后,房子还没过户老人就去世了,其继承人又不愿意过户房屋,履行合同。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如何主张权利?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方继承人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相应违约金?

相关案例

A先生有一处房产,2020年1月,A先生与B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B女士以165万元价格向A先生购买房屋,并交付定金5万元。双方约定逾期交房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支付房屋价款20%作为违约金。同年4月,A先生死亡,其继承人C先生称涉案房屋卖不了并拒绝支付违约金,C先生与B女士未达成合意,B女士将C先生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A先生与B女士签订的买卖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在履行过程中,A先生死亡,该事实不导致其与B女士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终止。C先生作为A先生的继承人,并未放弃对遗产的继承,也应当继续履行被继承人A先生生前的债务,包括合同项下的义务。C先生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可以认为C先生一方构成违约。现B女士要求解除买卖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C先生应当返还定金并支付相应违约金。法院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等情况,酌定违约金为10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房屋买卖协议解除,C先生返还B女士定金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

十八、出卖人死亡后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

出卖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死亡,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院应当依据买受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出卖人的继承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文启律师说法

因为买卖合同本身属于不具有人身依附性的买卖合同,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不应影响合同效力。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时,也应当继承其相应债务。因此,买卖合同卖方当事人死亡,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协助买受方进*房行**屋过户。如果继承人不同意履行合同义务或要求解除买卖合同,也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文启律师建议

房屋买卖流程长,时间久,如果在交易过程中不幸遇到卖方去世,其继承人又不愿意出卖房屋的,买方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要求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双倍返还定金或违约金,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