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暴强**妇这种事不伦是放到哪个年代都是不小的罪行,不仅仅是给身体上造成了伤害,给心灵上的创伤也不是一俩年就能是抹去的,如果这种事情是放到了古代,古人又是会怎样处置的呢?

在春秋到秦汉的这段时间,其实人们在贞操方面的观念还是比较开放的,像妇女也是可以离婚改嫁什么的,但是如果是出现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状况,是会被处以肉刑,实行起来也是比较简单的,就是全身上下你选一个地方给割掉吧,鼻子耳朵都是可以得。不过更多的其实是直接宫刑,反正都是要割掉一块肉,具体如何还得看地方官的心情而定。

等到了唐宋就是没有什么肉刑了,但是也不会严重到砍头,但是除非是*花采**贼,这种已经是影响到社会秩序了。一般捉到这样的强奸犯,按照律法实施被充军的?你可别以为这样就是可以捡回一条命了,十年劳役,可是没有多少人是可以活着熬下来的,再说边境地区常有少数名族侵扰,搞不好你就被掳走当奴隶了呢。
南宋以后因为这理学的发展人们对于这女性的贞操是看的越来越重了。特别是在明清时期,这个时候*暴强**妇女的罪行算是大罪了,而且也是有区别的,如果是已婚妇女,犯人直接20年的劳役,如果是未婚的少女,考虑到对女方声誉的影响,都是需要秘密审理的,这点就是很人性化的。

等到了明清,尤其是清朝,这女性是把贞洁看的是比命还重要的啊,看那些贞节牌坊就是可能明白了。女性如果是受到了*辱侮**的,都还没来的急审理,人就可能是自杀了。

但是所有的审理和惩罚之前地方官都是需要搞清楚一件事,到底是*暴强**的案件还是两厢情愿, 毕竟古时候是有通奸一说的,这个性质也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