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复审通知最新 (公租房初审通过复审好过吗)

近日,*安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对市区公租房租赁合同到期家庭进行资格复审的通告

公租房初审公示到复审多久,公租房复审通过需要公示多久

关于对市区公租房租赁合同到期家庭

进行资格复审的通告

根据住房保障资格动态管理的要求,将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到期的家庭进行住房保障资格复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审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到期的*安泰**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详见公租房小区内张贴的应当参加复审家庭名单)。

二、复审资格标准

根据《*安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22〕12号)规定,复核内容主要为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

(一)住房条件:在划定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二)收入条件:近一年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39062元。(2023年度*安泰**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5%)。

(三)财产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不超过一台机动车且价格不超过12万元(含,以购买价格计算);未在注册资金50万元(含)以上民营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职务;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资产(含存款、证券、住房公积金、车辆、股份及商业、生产、办公等非住宅用房)合计价值不高于20万元(含)。

三、复审受理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工作日时间)。

四、复审受理地点原申请住房保障时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五、复审提交材料

(二)若因申请人去世、离异等情况需变更申请人的,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变更。

六、相关要求及法律责任

(一)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22〕12号)等相关规定,申请家庭应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资料,经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复审的家庭,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限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逾期不腾退的,按照市场租金收取占用期间的租金。对拒不腾退、骗租的承租人,纳入“信用*安泰**”失信人员名单。

(二)住房保障部门将会同民政部门通过大数据共享信息平台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核对,如发现申报不实、隐瞒、弄虚作假提供材料欺骗等手段获取承租公租房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特此通告。

*安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2日

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复审表

来源:*安泰**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网站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马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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