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9月1日起,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

楚雄州公安机关在9月1日启动5个户籍窗口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基础上,又于9月5日增加了8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全面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13个受理点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具体分布如下:
楚雄市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发区派出所户籍窗口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城派出所户籍窗口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城派出所户籍窗口
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富民派出所户籍窗口
双柏县
妥甸镇便民服务中心妥甸派出所户籍窗口
牟定县
共和派出所户籍窗口
南华县
南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龙川派出所户籍窗口
大姚县
大姚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金碧派出所户籍窗口
姚安县
栋川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栋川派出所户籍窗口
元谋县
元马派出所户籍窗口
永仁县
永定派出所户籍窗口
武定县
狮山派出所户籍窗口
禄丰县
金山镇为民服务中心金山派出所户籍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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