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法院公告 (强制腾退房屋的案例)

4月12日,平陆法院出动30余名干警,开展一起强制腾房活动,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经过

赵某与史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陆法院审理,判决史某向赵某归还借款本金52.33万元及利息。因史某未归还借款,赵某向平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仍未履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执行人史某位于平陆县某小区一套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最终该房屋无人竞卖流拍,申请执行人赵某同意以房抵债。但被执行人依旧占有该房屋,执行人员在贴出腾房公告后,被执行人史某仍未自觉腾出房屋。执行人员多次向史某及其亲属通过电话进行释法说理,并多次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对执行人员的教育劝导置若罔闻,迟迟不予腾房。

在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平陆法院决定对位于平陆县某小区一套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强制腾房

平陆法院恢复诉讼中心,平陆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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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平陆法院执行人员按照要求整装待发,奔赴执行现场开展腾房执行行动。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依照法定程序,对腾退房屋内的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制作执行笔录,随后组织人员将屋内物品装箱装袋,封存后搬至指定场所。

平陆法院恢复诉讼中心,平陆拆迁补偿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腾房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执行过程中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处对执行过程进行见证与公证,并邀请检察人员对该腾房过程全程监督。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经过近7个多小时的努力,该房被依法腾空。

此次强制腾房行动的开展,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平陆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以实际行动集中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