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是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简称,是一种十分常见的内分泌疾病。
甲亢是指由于多种病因导致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引起以神经、循环、消化等系统兴奋性增高和代谢亢进为主要表现的一种临床综合征。

明确诊断为甲亢后,除了药物治疗外,日常生活方式及饮食对于疾病的转归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碘是制造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摄入过多的碘后可导致甲亢病情加重或迁延不愈。
需做到:禁忌食用所有高碘的海产品,尽量食用无碘盐。正常人每日摄入的碘量为150μg/日,而甲亢患者应<50μg/日。

饮食中避免高碘食品
我们将含碘食物分为三个等级:
①第一等级:每百克食物含碘数千至数万微克以上,包括海带(昆布)、紫菜(海藻)、苔条、海蜇等;
②第二等级:每百克食物含碘数百甚至上千微克以上,包括海蟹、海中的贝壳类等。
③第三等级:每百克食物含碘数十至数百微克以上,包括海鱼、海虾等。而碘盐的含碘量每克盐一般含20-30μg。所以,几乎所有海产品相对甲亢患者都是高碘食品,含碘盐也要尽量避免。
同时,Graves病甲亢患者要减少在外就餐机会,饭店中使用的食盐通常为加碘盐。

避免使用含碘的药品及化妆品
药品:
抗心律失常药物胺碘酮;
增强CT所需造影剂;
消毒所用的碘酒;
含碘维生素片(包括善存、金施尔康等)。
化妆品:
含海藻成分的洗面奶、洗发精、面膜、足浴粉等。
到沿海城市旅游需要注意
沿海城市特产就是海鲜,在旅游就餐过程中无法避免大量碘的摄入,甚至可以说连海风中都会有很多碘成分。

注意:孕妇忌碘不会导致胎儿碘缺乏
对于怀孕后发生了甲亢的患者,只要TRAb是阳性的,就要绝对忌碘。胎儿甲状腺尚未发育,真正需要的是母体的FT4(成品),只要母体甲功正常,FT4充足,胎儿就不会缺碘。即使后期由于甲亢药物作用,甲亢母亲的甲状腺激素水平下降了,应该补充的也是优甲乐等(L-T4),是成品,而不是补充原料碘。
总之,Graves病甲亢患者在生活中要注意避免碘的过量摄入。
甲亢患者的其他注意事项
避免进食刺激性食物
如辛辣食物、咖啡、浓茶等。
甲亢患者本身即可有心慌、怕热、精神兴奋、失眠等交感兴奋症状,刺激性食物可导致上述症状的加重,在甲状腺功能完全控制以前应避免食用。
避免服用含有伪麻黄碱的药物
某些感冒药,如泰诺、百服宁等,说明书上都写到“甲亢患者慎用”,这是因为这类药物中含有伪麻黄碱,可导致心率加快,甲功控制后才可服用。
避免感染
如有感染征兆务必及早治疗
甲亢患者白细胞总数及粒细胞偏低,容易导致感染。若发生感染,会使已控制的甲亢复发或加重,甚至出现甲亢危象。研究表明,感染会升高TRAb,导致甲亢病程延长。
因此,患者朋友要积极预防各种感染,且一旦发现感染征兆,则应及早治疗,切记务必杜绝“靠自身抵抗力来抵抗感染”的行为。
注意补充钙剂、维生素
高代谢是甲亢的特点之一,因此,对于伴有骨质疏松的中老年患者应注意补充钙及维生素D。
另外,甲亢患者极容易引起维生素的缺乏,加之甲亢本身以及甲亢治疗中抗甲状腺药物的应用,引起白细胞减少,也需要增加维生素的补充。
注意休息
甲亢患者不宜经常熬夜及进行长跑、游泳、爬山等剧烈活动;病情重者,则宜静养,甚至卧床休息。
此外,由于部分甲亢患者可伴有突眼,使眼外肌麻痹,容易视力疲劳,眼球膨胀。
在长时间看书、报,尤其是看电视后,常可感觉眼球胀痛,所以,本病患者应注意减少眼部的刺激和视力疲劳。
注意遵医嘱用药
目前,抗甲状腺药物仍是Graves甲亢的基础治疗,它不破坏甲状腺滤泡结构,安全有效,药物作用可逆,不会造成永久性甲减。
但药物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平均治疗时间为两年,特别是在开始发病的半年内需要定期随访调整药物剂量,且一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肝功能损伤及白细胞下降。
因此在甲亢发病初期需要勤查血常规、肝功能了解有无药物不良反应。这就需要充分配合医生,做到正规治疗,遵医嘱服药,才能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