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沙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件民间借贷案件,承办法官仔细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且标的额不大,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案 情

2020年5月7日被告项某因做生意缺少周转资金,便向原告刘某借了2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被告项某7个月后偿还该借款。但到了还款期,项某并未按时还款,刘某多次催要借款无果,便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项某一次性偿还借款及逾期利息。
被告的“缓兵之计”
受理案件后,法院送达组工作人员采用电话联系、网络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向被告项某送达应诉材料,但均以失败告终。

承办法官一直没有放弃电话联系项某,终于在2021年4月29日早上打通了项某的电话,项某表示他确实向刘某借款20000元,但他现在在外面,没有时间来法院处理案件。
听到项某的说辞,承办法官先告知项某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远程视频调解来处理本案,不用顾虑身处远方、没有时间参与调解,随后承办法官耐心对项某进行释法明理,最后,项某表示同意远程调解,并约定4月30日下午进行调解。
调解当天,承办法官即将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对该案进行处理时,项某告知承办法官他不会操作该平台的当事人端。于是承办法官紧急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对项某进行微信视频指导,但项某依然表示他不懂操作,导致本案无法进行远程调解。

被告嘹亮的声音穿透了家门

然峰回路转,当工作人员与项某微信视频通话时,原告刘某发现项某身后的背景,正是项某的家,刘某立即将这一发现告诉了承办法官。承办法官立即决定赶往项某家中进行调解。

赶往项某家的途中,项某还用电话联系了承办法官,问怎么样操作远程视频调解。承办法官让他稍等下,等工作人员找到一个简便的方式再联系他。同时再次询问项某人在哪里,能不能直接来法院进行调解?项某还是表示他不在家,他在工地做工走不开。
到达项某家门口后,承办法官再次拨打项某的手机,铃声在屋里响起,项某接起电话。
承办法官:项某,请问你在哪里?

项某:我呀,马上出门做活路去了,不在家。
(声音嘹亮,屋外听得清清楚楚)

承办法官:好的,那麻烦开一下门,我们在你家门口嘞!

谎言被戳破,项某只得不情愿地开了门,承办法官严肃地批评了项某的言行,请他换位思考,认真反思,吸取教训。通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项某与刘某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项某自愿于2021年7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刘某借款20000元及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