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龙山中队中队长张复隆警官,将血液检测结果告知林某,并表示他的驾驶证将被扣12分并暂扣6个月,还要接受1000元的处罚时,林某却连呼庆幸。
被处罚了还庆幸?这到底怎么回事?
原来,7月5日早晨,张警官带队,在福州福清龙山收费站开展查处酒醉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期间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A开头的小轿车驾驶人林某有酒驾嫌疑,于是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验,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0mg/100mL,这正好达到醉驾标准,如果这个检测值最后被认定,林某将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将会对他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林某被拦下接受检测,图由警方提供
“当时林某看到检测结果后,脸色都吓白了,非常担心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张警官说,按照规定,自己和同事立即带林某到执法办案中心进行抽血检测,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最终认定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4.37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这意味着林某只要接受行政处罚即可。

林某初次检测结果涉嫌醉驾,图由警方提供
在送检过程中,民警了解到,7月4日晚上,林某在公司宿舍和同事聚餐应酬,期间喝了大约200毫升洋酒,散场后,他临时接到去外地出差的工作安排,7月5日一早醒来后,虽然感觉还有酒意,但觉得反正是乘坐动车出差,只开一小段路去火车站没影响,也没料到早晨会有警察查酒驾,于是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去福州南火车站,没想到还没上高速,就被民警查获。

林某接受抽血检测,图由警方提供
张警官对林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福州高速交警提醒:酒驾害人伤己误终身,车友应将交通安全意识根植于心,千万不能抱侥幸心理,要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记者:廖神;通讯员:杨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