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涂装净化车间消防系统解决方案
近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 最先进水平的涂装工艺和装备已经在国内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但国内相关的车间防火等级分类和净化车间内消防系统的配置, 缺乏统一依据。为使涂装车间既安全又经济, 既符合有关消防规范又节省投资, 所以要首先对涂装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火灾危险性进行研究分析, 确定火灾危险性类别后再针对性的设置消防系统。
1、 涂装净化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涂装生产工艺非常复杂, 不同工序的火灾危险性差别比较大。 喷漆室和油漆调配存放间因使用或存放甲、 乙类可燃物品, 通常将其火灾危险性定为甲、 乙类。 而占车间面积比例较大的前处理、 电泳、 打腻子等工序, 因均在水性环境中操作, 基本无火灾危险性, 属戊类生产。 如将车间整体火灾危险性定为甲、 乙类,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要求, 厂房耐火等级必须是一、 二级, 而目前涂装车间绝大部分都普遍采用的轻钢结构厂房, 这都是不符合要求的。 因此, 合理确定涂装车间整体的生产类别, 是关系到车间经济、适用和生产安全性的首要问题。
《建规》 第 3. 1. 1 条中规定: 对于油漆(涂装) 净化车间, “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时, 封闭喷漆室间内保持负压, 且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 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超过 20%时, 该车间可按丁戊类确定”。 目前新建的涂装生产线, 大多数采用专门的喷漆设备,如水帘、 水旋和文氏喷漆室, 均为钢制封闭设备, 送排风系统一应俱全, 室内可通过调节保持负压, 并且大多数都配备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 同时, 全车间范围内, 包括喷漆、流平、 烘干和油漆调配存放间在内的面积总和不超过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 20%。 以上条件均已满足《建规》 3. 1. l 条的要求, 因此, 涂装车间的火灾危险性按照丁戊类确定是有法规依据的。
《建规》 第 3. 1. l 条还指出:“在厂房或实验室内, 少量使用易燃易爆(甲乙类) 危险物品, 要考虑其全部挥发后弥漫在整个厂房或实验室内, 同空气的混合比是否低于爆炸下限的 5%, 低者则可不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确定”。 喷漆工艺最常用的溶剂为二甲苯, 其闪点低于 28℃, 属甲类易燃易爆品,爆炸极限为 1%, 蒸汽密度为 3. 68kg/m3。 根据计算, 达到爆炸 下 限 的 5%时 , 空 气 中 含 二 甲 苯 气 体 的 质 量 浓 度 为2210mg/m3。 也就是说, 根据条文说明规定, 当厂房内二甲苯质量浓度低于 2210mg/m3 时, 该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可不按照甲乙类确定。
根据 GB6514-95 的规定, 涂装作业工作场地正常生产情况下空气中二甲苯最高允许质量浓度为 100mg/m3, 扩散到整个厂房时, 涂装设备面积之和按照车间面积的 20%计, 则整个车间内二甲苯蒸汽质量浓度为 20mg/m3, 该数值远低于判定值(2210mg/m3) 。 因此, 综上所述, 涂装车间整体的火灾危险性按丁戊类确定是适宜的。


